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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暴涨暴跌!央行深夜发文 三协联手“封杀”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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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暴涨暴跌!央行深夜发文,三大协会联手“封杀”虚拟货币

来源:央视财经

昨晚(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微信号,明确相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树春表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树春: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或者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出售代币等犯罪活动。

这份公告还明确,相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树春: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利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

虚拟货币价格容易被操纵,不受法律保护。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者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以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

同时,公告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成员单位不得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有偿导流等服务。用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公告还提醒消费者,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炒作,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要将其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提现、买卖相关交易充值码、转移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树春:虚拟货币没有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易陶建:认清钱的本质,小心“踩坑伤钱”

最近虚拟货币的炒作可以说是暴涨暴跌,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因此,关于三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警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财经评论员易建议:认清货币本质,小心“踩坑伤钱”。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用钱”和“赚钱”,这就导致了对金钱的各种需求。

目前,我们需要

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早就明确“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它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因为没有真正的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存在多重风险。近年来,网络安全、洗钱、恐怖融资、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问题在世界各地时有发生。因此,监管层相继发布针对“虚拟货币”或“代币”的风险防范通知,包括这次三协会联合发布的公告,都是进一步的澄清和强调。

从监管的角度,中国一直在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的违法行为。虚拟货币的管理,相关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都是需要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的问题。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加强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的炒作,警惕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的旗号进行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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