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区块链ICO已经成为一种疯狂的趋势,每个月甚至每个星期都有新的硬币发行,比特币已经上升到没有边缘。有朋友一直问我,你为什么不搞ICO?弄个ICO,我们投个票。
我为什么不搞ICO?因为我只是个技术人员,不知道怎么投资。
几年前我关注比特币的时候,价格只有200元一个比特币,但我没有买。有人找我做比特币交易所,我拒绝了。
这是技术问题,和投资投机真的没什么关系。我每天想的是如何利用区块链来建立积分系统和清算系统。我在哪里觉得区块链ICO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虽然我也是几个币圈的,但是对ICO关注不多。我一直认为这只不过是区块链圈子里的一个小把戏。
现在ICO的火几乎成了第二次IPO,快速造富,比IPO还要耀眼。有人欢呼这是新技术下的融资模式;一些人也抵制,称之为骗局。
在我看来,现在的ICO是四象,既不是驴,也不是马,更不是物。在我看来,发展ICO可能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ICO繁荣起来,成为主流融资方式。第二条路,由于ICO骗局太多,被市场抛弃,消失了。
两条路可能性都不大。再说第二个。无论有多少ICO骗局,人们都会再次讨厌ICO。但是区块链技术本身总是要逐步应用的,甚至可能是非常广泛的。总会有初创公司研发区块链,并借发行数字代币来筹集一些资金。荷兰的郁金香当年被炒得沸沸扬扬,后来落了灰,但直到今天,人们还是要买卖郁金香。只要ICO回归区块链科技本身,那么这种融资模式就不会被打破。
第三,政府出台了严格的监管制度,于是逐渐回归小众圈子。我认为在我国这几乎是唯一可能的方法。
先来分析一下始祖比特币。对于比特币,中本聪给它下了非常明确的定义,论文标题说它是一个“现金”系统!
虽然中本聪神龙看到了开头却没有看到结尾,但必须承认,他是在加密朋克邮件群环境下发明了比特币。他的成功归功于大卫乔姆、戴伟、哈克芬尼等人的思想。
而这些人,几乎都是反贼。他们反对美联储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为了取代国家垄断发行法定货币的权利。这一思想来源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大师米塞斯、哈耶克等。这些先贤一直对央行非常敌视。他们的口号是:
每个人都可以发行货币!
奥地利学派的大师们和cryptopunks一起,有点像自由女神像的文武大臣。米塞斯和哈耶克都是公务员,写文章温和,批评,建议,尖酸刻薄。而密码朋克,以科技为武器,话不多,就一个字,操!
中国人会对中本聪的匿名感到奇怪。有了这么大的成就,为什么他们没有在聚光灯下享受千百万人的敬仰?这位大哥是陶渊明那样的田园隐士吗?其实大家还是太天真了。中本聪是为了保命,而不是为了安全。还是那句话,密码朋克,他们都是反贼,都是反政府的!非常危险。跟用刀头舔血差不多。早于cryptopunks的密码学家Hellman是图灵奖获得者,非对称加密算法的鼻祖。他差点被美国政府关进监狱。要知道,密码学,从二战开始,就是一种重要的军事武器,堪比导弹载具。
好吧,比特币是“现金”和“货币”,少数国家也把它当成货币,比如德国和加拿大。但在大多数国家,比特币仍被视为“商品”,中国就是如此。
也就是说,在中国,可以买卖比特币,但是不能用比特币交税。其实是商品还是货币,无非就是政府认可与否的问题。就像女朋友和老婆的区别一样。真正的善良和爱情是一样的,只是那一纸结婚证决定了经济价值。
所以,中本聪说,“比特币就是货币。”我们政府说,“比特币不是货币,是商品。”
到了以太坊,情况就变了。以太坊虽然也有以太坊,但和比特币的概念大相径庭。俄罗斯帅哥Vitalik想做的是“永不止步的应用平台”。这样可以更容易理解。以太坊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操作系统。在这个操作系统上,你可以发布“现金”系统或者“积分”系统,你可以做任何你想要的应用。
以太坊也可以用来交易,但是以太坊还有一个重要的用途,就是用来支付以太坊里的应用。如果你想在以太坊上发起交易,并且你想在以太坊上运行智能合约,你必须支付以太坊。所以维塔利克不具备老一辈的反贼气质。他的自我定位是技术型人才。他不想上梁山,只想一刀一枪,软件成名。
从这个角度来说,以太坊的目的就是使用以太坊平台的预付费。
在互联网行业,为了获得客户,恨不得找客户拿钱,但还有预付款?你相信吗?1995年的网站和2006年的云计算为什么不提前付费?所有白痴都知道,买卖数字货币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使用区块链平台。
疯狂ICO既不是驴也不是马的原因就在于此。
你说数字货币是稀缺货币,但是国家不承认。你说数字货币是商品,但它没有商品的功能。你说数字货币是预付费的区块链平台,但是预付费的炒作怎么可以这样呢?
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数字货币不是股票!
因为证券法不允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向200个以上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股票,必须遵循《证券法》。
未来如果允许数字货币发行股票,再加上宽松的监管政策,那真的会是一个巨大的改变!那是证券登记系统。
这是妄想,不可能!没有一个政府允许不受监管的证券市场。再说政府要放宽证券监管规模,直接改证券法,改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何必用数字货币,另起炉灶。这也是ICO不太可能成为主流融资模式的原因。
所以,如果你认购了一个ICO的虚拟货币,发行这个ICO的公司即使将来发展成微软谷歌,也与你无关。记住,你购买的虚拟货币只是预付使用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或者预付使用谷歌的邮箱账户。
注意,预付费管理在国内也是个头疼的问题。如果不注意,就会和非法集资混淆。虽然有一些法律法规对这一领域进行了限制,但仍然存在漏洞,监管可能不到位。一般用来限制这一领域的法律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等。其中,重点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提前还款的目的必须是消费;二是预付资金的存管必须合规,发行人不得挪用;第三,不做虚假宣传,不以分红、返利煽动消费者。
如果当前ICO是预先管理的,则很难估计合规性。要知道,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发卡行仅限于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有严格的申报制度。而且预付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
但是对于ICO来说,麻烦还不止于此。ICO不仅是预付费,在产品规划期也是预付费。你去理发店,被美发总监Michale说服,办了一张洗剪吹的卡。发卡的时候,至少理发店已经存在,还在营业。
在区块链ICO的时候,区块链还处于筹备期。除了白皮书,八字都没漏掉。您的预付款是针对尚未开发的产品。这又有点像众筹了。
众筹是另一个雷区。我们说的众筹不是股权和债券众筹,而是产品使用权众筹。众筹受《证券法》管辖。而债券众筹,只要看看P2P,早就臭名昭著了。
“产品使用权”众筹是指在产品准备开发阶段,消费者先行支付,产品开发生产后,按照约定取得产品。这和提前还款不同,因为众筹方是用众筹资金开发产品。但产品研发存在风险,参与众筹的消费者最终不一定能拿到产品,或者拿到的产品不一定符合预期。
那么有没有法律法规来规范众筹呢?不幸的是,还没有。涉及产品众筹的司法纠纷,通过《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解释。
ICO和IPO的区别清楚了吗?IPO旨在为现有企业融资,交易企业股权。而ICO则是以购买尚未存在的区块链的区块链使用权为目的,属于预购众筹行为。
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事情还没完呢。毕竟ICO是区块链科技圈出来的,都是聪明驴。他们设计了一个安全防火墙。即ICO接受的是比特币,而不是人民币等法定货币。
所以资金流向是这样的:投资者(或消费者)在比特币交易所用人民币购买比特币;投资者(或消费者)拿着比特币去ICO网站(或交易所)兑换新的数字货币;ICO发起人募集的比特币去交易所兑换人民币;ICO赞助商用人民币发工资或者跑路。
比特币兑换新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物物交换的行为。有没有法律监管?不要!
你注意到了吗?在ICO发行人的平台上,根本没钱!这就是ICO高明的地方!
好了,到目前为止,关于ICO有一些争议点:货币/虚拟物品、预付款、众筹、易货。
可以说,哪里都有争议,但是哪里都合法。这就是区块链ICO疯狂的原因。任何一个比骗子聪明的人,任何一个比P2P从业者聪明的人,都应该立刻找人写一份ICO白皮书。
参与ICO的消费者,或者说投资者,最坏的情况是什么?在最坏的情况下,ICO发行人的人会携款潜逃。不用说,你的虚拟货币不会涨价,你老了也不会有区块链供你调配应用。
如果ICO发行人恶意欺骗,收到募集的比特币,然后什么都不交付,用数字货币表示的价格降到零。那么投资者可以起诉ICO发行人吗?我不知道。我很想知道。
有律师写道,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法,还是可以追究责任的。当然,目前还没有具体案例。我认为投资者在投资时,即使看不懂白皮书,也有必要仔细看合同条款。
其实ICO发行人根本不用跑路,也不用像P2P前辈们那么别扭。比特币兑换虚拟货币就是易货。一旦发行者交付了数字货币,责任就完成了。至于区块链是否真的运行该应用程序,这是无关紧要的。
运行区块链和定制钱包非常容易。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理解ICO发行人就像赌场。他们卖给投资者的都是塑料芯片,然后投资者开始在交易所买卖芯片,这是一件乐事。没有赌场,敢收塑料筹码!
至于ICO白皮书,所谓的区块链技术,所谓的金融资产等等,那只是开赌场编出来的故事。
我们人民的特点就是一辈子努力工作,拼命工作,就是为了积累财富,这是好的。可惜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好赌,总指望馅饼落到自己头上,于是就产生了一茬韭菜,这就给了骗子巨大的市场机会。
按道理,区块链是为了防止作弊者。我们没完没了地说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自治的、不受监管的,但是繁茂无知的韭菜和骗子的野蛮生长总是破坏这一切。我找了几个ICO白皮书,里面几乎没有区块链技术的内容。有两个关于区块链艺术的白皮书,很可笑。他们根本没有提到数字货币在区块链的使用。
ICO发生在区块链投入运行之前。你希望区块链做什么?
单个ICO的业务流程,其实与区块链的技术和理念无关。区块链令牌恰好被用作融资计数的单位。更何况代币作为交易炒作的对象是很奇妙的。
区块链声称解决了互联网上的信任问题,但现在,区块链的ICO造成了巨大的信任问题。世事难料。
虽然我相信严格的监管迟早会出台,但我还是希望经过优胜劣汰的过程,骗子的ICO很难生存,市场上会成长出很多优质的区块链,优质的数字货币。
我更大的错觉是,ICO可以成为创业者在没有监管和审批的情况下自由融资的私人机制。
难!
我更大的错觉是,人们可以自由发行数字货币,都可以成为法定货币,自由流通。
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