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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下的投机、假送、盗藏、数字收藏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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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价格虚假发货藏品被盗 区块链技术下的数字藏品也不安全

发行数字馆藏的平台“玩法”大同小异:获取数字馆藏的方式有预售、拍卖、抽奖、盲箱开、合成、新用户注册等。用户可以几元到几百元抢购,销售“秒光”。

消费者在购买数字馆藏前,应了解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授权平台制作数字馆藏进行发行和限量销售,选择正规平台购买,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陌生网站链接,也不要随意授权。他们应该定期检查和清理授权合同,并妥善保管私钥以防泄露,以确保资产的安全。

“成本价0.99元,卖400元”“买了就能赚”.最近流行“有形无形”的数字收藏。

数字收藏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生成的与特定作品、艺术品相对应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据《法治日报》记者近期不完全统计,国内发行数字馆藏的平台超过100家,这些平台的“玩法”大同小异:获取数字馆藏的方式有预售、拍卖、抽奖、盲箱开、合成、新用户注册等。而用户几元到几百元就可以抢购,“秒光”成为常态。

数字馆藏火爆的背后,投诉不断:截至目前,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数字馆藏”的投诉就已超过2500起。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涉嫌炒作和价格欺诈的平台;商家虚假发货不退款;数据丢失、购买的收藏被盗等。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数字馆藏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对传播优秀文化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它们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较短,识别和监管标准尚未建立,导致混乱。为了防止数字收藏市场继续带着问题“横行”,应及时建立良性监管和行业规范,让技术更好地为艺术服务。

价格超过100倍。

收藏交易套路不浅。

河北廊坊李老师试水数码集。她在某App上花0.99元买了一幅初唐少女画像,然后以400元卖出。扣除手续费后,平台实际收到了350元起的款项。

利润让李先生尝到了甜头。然后,他花了6499元抢购了《梅兰芳《木兰从军》数码黑胶唱片》的合集,在平台上以6999元出售,而专辑原价是199元。很快,平台显示有人接单,但还没有付款。超过付款时间后,李先生想把商品下架,趁热再卖,但平台锁定了订单。结果他无法将藏品下架,也无法再次上架交易,锁定时间长达24小时。第二天解锁后,藏品的市场价降到了4000元左右,一周后又降到了1999元。

李老师一纸诉状将平台所属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对方能退货退款。公司工作人员回复:一切损失都是李小姐操作不当造成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过这件事,李老师发现这是平台的常用套路:先用低价藏品吸引用户,再把一些实际价格低的藏品提价。当用户花大价钱购买并转卖后,订单被长时间锁定,无法成功交易。这一轮热度过后,藏品价格会继续下跌,用户承担损失。平台会在藏品价格最高时抽取10%以上的费用,以此赚取手续费。

在上海区块链技术研究中心法律工作组组长王振华看来,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权限制用户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服务,也没有权利限制用户使用网络服务

他补充说,如果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在经营中炒作商品,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凡捏造并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将商品价格抬得过高的,将依法处以罚款,其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商家圈钱玩“失踪”

消费者维权太难了。

与李先生不同的是,河北石家庄的张先生在平台上买到了假货。不久前,他通过一个微信官方账号花276元买了一个数码收藏。结果他收到的图片没有任何交易标识和工作标识,而正规的数字收藏会有一个独特的标识。

他联系平台反映情况。结果直到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他才联系上商家。平台最终给出回复:网店已被冻结,无余额可用,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吃了哑巴亏的张老师后来发现,和他一样被骗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建立了一个拥有2000多名成员的社交团体。“群里每个人都被骗了几百元。”

河北保定的王老师就是其中之一。他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大宇数码收藏”内部空投活动了解到相关数码收藏,花110元购买了两个数码收藏,但收到的两张图片都没有任何标识。王老师联系平台,对方回复:由于数字典藏的特殊性,订单的售后权限全部在商家。

但给王先生提供数字藏品的商家,根本联系不上。

记者关注了“大禹数字收藏”微信官方账号后,点击微信官方账号中官方店铺的链接,显示的是空白页面。点击购买通过H5链接,表明该收藏已被删除。记者浏览相关收藏信息发现,之前比较热门的几个收藏的销量都在两三千左右。

据社会团体成员反映,该平台已应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再提供数字藏品销售服务。

在王振华看来,商家发来的图片没有任何交易标识和作品标识,明显不符合正规数字藏品的外观,不属于真正的数字藏品。网店销售虚假数字馆藏涉嫌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王振华认为,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平台有义务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此外,平台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或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托收交易隐含风险。

谨防知识产权侵权

除了哄抬价格、虚假交割,数字收藏平台的交易安全也存在诸多隐患。

广西贵港的文女士用某App充值80元买了一个数码收藏。结果她发现购买的商品并没有显示在她的个人账户里,也没有购买记录,怀疑已经被系统彻底清空。第二天,文女士联系客服退款,直到第三天。

文女士还算幸运,成功退款。据她了解,很多人都遇到过和她类似的问题。“钱被吞了,客服没有处理,也没有收到平台的赔偿。”平台给出的解释是:“平台数据库遭受大量恶意攻击,不法分子虚假购买、盗取玩家藏品,导致数据异常。对于造成的损失,平台会给每个玩家一个补偿。\”

今年4月,一名艺术家发帖称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也逐渐显现。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发布声明称,关注到部分数字平台以徐悲鸿先生的名义出售相关数字藏品进行噱头宣传。这些数字馆藏的原作有的是赝品,有的无法提供完整的溯源证据,有的作品与徐悲鸿先生完全无关。

记者在某数字收藏App中发现,该平台区分了版权市场和衍生市场,并在《权益须知》中告知,在版权市场购买作品,将获得该数字艺术品除人身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如果您购买衍生作品,您将有权占有、使用和处置该数字艺术作品。特别说明:如果您对该数字艺术作品的商业许可和授权感兴趣,建议您与版权所有者签订书面版权转让协议,并登记版权转让。

王振华表示,平台之所以“特别提示”,是因为数字艺术作品的版权属于著作权人,通过信息网络购买数字艺术作品的购买者只享有数字艺术作品的有限使用权,如收藏、学习、研究、欣赏等如果买方超出自己的权利范围使用,很容易侵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因此,如果消费者需要将数字艺术作品用于约定内容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需要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登记。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认为,国内数字馆藏主要是将数字或实物馆藏制作成数字馆藏进行限量销售,因此国内数字馆藏的风险更多体现在生产和交易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数字馆藏的二次创作和销售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投资者购买了侵权的数字藏品,购买并不违法,但通过可追溯的交易记录,可以证明所购买的数字藏品属于侵权作品,投资者或消费者会遭受经济损失。

因此,赵建议,投资者在购买数字藏品前,应检查卖家是否享有著作权,包括著作权登记证、著作权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数字藏品的其他合法权利证书。同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也应发挥平台的主体责任,主动履行平台企业审查义务,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谨慎选择交易平台

\”购买数字馆藏有潜在的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表示,一方面,卖家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的区块链技术,骗取消费者的财物;另一方面,数字收藏通过智能合约进行交易。黑客可能通过黑客技术窃取用户的数字收藏,或者通过钓鱼网站诱导用户授权一个智能合约,然后通过智能合约窃取用户钱包中的数字收藏。

那么,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交易数字藏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呢?

朱杰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数字馆藏前,应了解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授权平台制作数字馆藏进行发行和限量销售,选择正规平台购买,不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陌生网站链接,不随意授权。他们应该定期检查和清理授权合同,并保持私钥安全不被泄露,以确保资产的安全。

王振华说,消费者首先要明白,数字藏品不应该有任何金融价值,不要试图通过炒作数字藏品来获取短期利益;在选择数字收藏平台时,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实力、充分正面的市场影响力和公信力、有稳定用户群的平台。此类平台应是经国家网信办注册认可的信息技术企业。

“还要关注平台协议和交易方式,平台协议是否正规,是否严格履行了关键条款的提示义务,平台提供的交易方式是否合法,交易记录是否会完整保存和展示;发行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网络、文化经营等行政许可资质,过去发行的藏品是否存在侵权或违法行为。”王振华警告说。(记者韩丹东实习生范漫画/高月)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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