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数字馆藏的平台有着相同的“玩法”:获取数字馆藏的方式有预售、拍卖、抽奖、盲箱开启、合成、新用户注册等。用户花几到几百元就能抢购到,买卖“秒光”,成为常态。
消费者在购买数字馆藏前,应了解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授权平台制作数字馆藏进行发行和限量销售,选择正规平台购买,不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陌生网站链接,不随意授权。定期对授权合同进行检查和清理,并妥善保管私钥,不对外泄露,确保资产安全。
“成本价0.99元,手卖400元”“买了就能赚”.最近流行“看得见摸不着”的数字收藏。
数字收藏(Digital collection)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可以实现真实的数字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据《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不完全统计,国内发布数字馆藏的平台超过100家。这些平台有着相同的“玩法”:获取数字藏品的方式有预售、拍卖、抽奖、开盲箱、合成、新用户注册等。用户可以花几美元到几百美元抢购,出售时“秒光”成为常态。
数字馆藏火爆的背后,投诉不断:截至目前,仅黑猫投诉平台关于“数字馆藏”的投诉就超过2500起。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平台涉嫌炒作和价格欺诈;商家虚假发货,不退款;数据丢失、购买的收藏被盗等。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提出,数字收藏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对传播优秀文化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在我国时间较短,鉴定和监管标准尚未建立,导致混乱。为了防止数字收藏市场继续在问题中“横行”,我们应该及时建立完善的监管和行业规范,让技术更好地为艺术服务。
价格是100多倍
收藏交易套路不浅。
河北廊坊的李老师在某App上花0.99元买了一幅初唐少女画像,然后以400元卖出。扣除平台的服务费后,她实际收到了350元起的款项。
利润让李先生尝到了甜头。然后,他以6499元抢购了《梅兰芳《木兰从军》数码黑胶唱片》的合集,在平台上以6999元出售,而专辑原价为199元。很快,平台显示有人接单,但还没有付款。付款时间过了,李先生想把货下架,趁热再卖。结果平台锁单了。结果他无法将藏品下架,也无法再次上架交易。需要24小时才能锁定账单。第二天解锁后,藏品的市场价降到了4000元左右,一周后又降到了1999元。
李老师向平台所属公司提起诉讼,希望对方能退货退款。公司工作人员回复:一切损失都是李小姐操作不当造成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历了这件事,李先生发现这是平台上常用的一个套路:先用低价藏品吸引用户,再把一些实际价格低的藏品提价。当用户花大价钱购买再转卖时,订单被长期锁定,无法成功交易。这一轮热度过后,藏品价格会不断下跌,用户承担损失。平台在藏品价格最高时抽取10%以上的费用,以此赚取手续费。
据上海区块链技术研究中心法律工作组负责人王振华介绍,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权限制用户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服务,且
他补充说,如果数字典藏的交易平台在经营中炒作商品,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凡捏造并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度上涨的,将依法处以罚款。如果他的行为严重,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商家圈钱玩“失踪”
消费者维权太难了。
和李老师不同的是,河北石家庄的张老师在平台上买了一个假货。不久前,他通过一个微信官方账号花276元买了一个数码收藏。因此,他收到的图片没有任何商标或作品标记,而常规的数字收藏会有独特的标记。
他联系平台反映情况。结果直到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他才联系商家。平台最后的回复是:网店已被冻结,没有可用余额,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吃过哑巴亏的张先生后来才发现,和他一样被坑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建立了一个有2000多名成员的社会团体。“群里每个人都被骗了几百元”。
河北保定的王老师就是其中之一。他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大宇数字收藏”的内测和空投,了解到了相关的数字收藏。华110元买了两张数码收藏,但收到的两张图片没有标识。王先生联系平台,对方回复:由于数字典藏的特殊性,订单的售后权利都在商家。
然而,我们根本联系不上为王粲提供数字收藏的商家。
记者在微信官方账号中关注“大禹收藏”后,点击微信官方账号中官方店铺的链接,显示为空白页面,点击H5链接购买,显示该收藏已下架。记者浏览相关收藏信息发现,之前几款畅销收藏的销量都在两三千件左右。
据社会团体成员反映,该平台已应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再提供数字藏品销售服务。
在王振华看来,商家发来的图片没有商标或作品标记,明显不符合正规数字收藏的外观,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数字收藏。网店销售虚假数字馆藏涉嫌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王振华认为,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平台有义务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此外,该平台因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托收交易隐含着风险。
谨防知识产权侵权
除了价格欺诈和虚假发货,数字收藏平台的交易安全还存在很多隐患。
广西贵港的文女士用一个App充值80元,买了一个数码收藏。结果她发现购买的商品并没有显示在她的个人账户里,也没有购买记录,怀疑已经被系统彻底清空。第二天,文女士联系客服退款,直到第三天才收到钱。
文女士很幸运,成功退款。据她所知,和她遇到类似问题的人还有很多。“钱被吞了,客服没有处理,也没有收到平台的任何赔偿”。平台给出的解释是:“平台数据库遭受大量恶意攻击,不法分子虚假购买并盗取玩家藏品,导致数据异常。对于造成的损失,平台会给每个玩家一个补偿。\”
今年四月,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逐渐显现。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发布声明称,关注到部分数字平台以徐悲鸿先生名义销售相关数字藏品作为噱头。这些数字馆藏的原作有的是赝品,有的无法提供完整的溯源证据,有的作品与徐悲鸿先生完全无关。
在某数字收藏App中,记者发现该平台对版权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进行了区分,并在《权益须知》中告知,在版权市场购买作品会产生其他版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的数字作品,但个人权利除外;如果您购买衍生作品,您将有权拥有、使用和处置该数字艺术作品。特别说明:如果您对该数字艺术品的商业许可和授权感兴趣,建议您与版权所有者签订书面的“版权转让协议”,并进行版权转让登记。
王振华表示,平台之所以“特别提示”,是因为数字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由著作权人享有,通过信息网络购买数字艺术作品的购买者只享有数字艺术作品的有限使用权,如收藏、学习、研究、欣赏等如果买方超出自己的权利范围使用,很容易侵犯所有权人的知识产权。因此,如果消费者需要将数字艺术作品用于协议内容之外的其他商业用途,需要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登记备案。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认为,国内数字馆藏主要是将数字或实物馆藏制作成数字馆藏进行限量销售,因此国内数字馆藏的风险更多体现在生产和交易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数字馆藏的二次创作和销售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投资者购买了侵权的数字藏品,虽然其购买行为并不违法,但有迹可循的交易记录可以表明其购买的数字藏品是侵权作品,投资者或消费者将遭受经济损失。
因此,赵建议,投资者在购买数字馆藏前,应检查卖家是否享有版权,包括版权登记证、版权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数字馆藏合法权利的证明。同时,数字收藏交易平台也应发挥平台的主体责任,主动履行平台企业审查义务,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谨慎选择交易平台。
\”购买数字馆藏有潜在的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泰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表示,一方面,卖家利用消费者对区块链技术的无知,以假乱真,骗取消费者财产;另一方面,数字收藏通过智能合约进行交易。黑客可能通过黑客技术窃取用户的数字收藏,或者通过钓鱼网站诱导用户授权一个智能合约,然后通过智能合约窃取用户钱包中的数字收藏。
那么,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交易数字藏品时,如何维护自身财产的安全呢?
朱杰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数字馆藏前,应了解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授权平台制作数字馆藏进行发行和限量销售,选择正规平台购买,不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陌生网站链接,不随意授权。定期检查和清理授权合同,妥善保管私钥,确保资产安全。
王振华表示,消费者首先要明白,数字藏品不应该有任何金融价值,不要试图通过炒作数字藏品来获取短期收益;在选择数字收藏平台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实力、足够正面的市场影响力和公信力、有稳定用户群的平台。这样的平台应该是国家网信办注册批准的信息技术企业。
“还要关注平台协议和交易方式,平台协议是否正规,是否严格履行了关键条款的提示义务,平台提供的交易方式是否合法,交易记录是否会完整留存和展示;发行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网络、文化经营等行政许可资质,此前发行的藏品是否存在侵权或违法行为。”王振华提醒道。(记者韩丹东实习生范漫画/高月)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