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打击整治老年诈骗,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二是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惩治养老金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养老是人生大事。
这也是一个社会事件和一个伟大的国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雪辉在发布会上表示,养老不仅是人生大事、家庭大事,也是社会大事、国家大事。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养老保险”等幌子实施养老诈骗,给老年人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今年4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欺诈专项行动。半年来,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快速反应,依法“重拳出击”,兼顾“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在打击整治、依法规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
已经进入正常化阶段。
最高检专职委员张志杰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4月,平安中建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了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最高检和11个成员单位一起奋战。经过半年的时间,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经转入常态化阶段。
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7594人犯有各种类型的养老金欺诈行为。
张志杰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以各类养老金诈骗犯罪批准逮捕7594人,起诉8516人;在起诉的案件中,涉及养老产业的有1292人,提供所谓“养老服务”的有561人,投资所谓“养老项目”的有470人,销售所谓“养老产品”的有423人,主张“以房养老”的有69人,代理所谓“养老保险”的有126人,提供所谓“养老救助”的有29人。
最高检挂牌督办10起案件
重大养老金欺诈案件
张志杰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督办10起社会影响恶劣、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老年诈骗案件。省级检察院还对当地重点领域案件进行督办,重庆等地省级检察官带头办案,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检察机关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着力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效益
张志杰介绍,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积极履职,推动专项行动积极主动、扎实开展。一是全面挖掘养老金诈骗案件线索。二是探索数字化检察的作用。第三,与公安、法院建立健全老年诈骗案件处理机制。四是设立“小专项”,重点关注当地养老欺诈的高发、频发情况。五是创新工作措施,全力挽回损失。第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联合立案。
332起涉及养老金诈骗的公益诉讼案件。
张志杰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推进专项行动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力争实现养老金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和一体化网络治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地方检察机关共提起332起涉及养老金欺诈的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发出779份检察
张志杰认为,预防仍然是打击养老金欺诈的关键。在专项行动中,各地检察机关始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深入开展反诈骗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与打击整治工作同步,同频共振。主流媒体和省级重点媒体发表检察机关专项行动文章5150余篇,国家四级检察媒体发表文章19800余篇。其中,最高级别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客户端设置栏目发布稿件296篇,总阅读量超过2147.6万次;微博中“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话题阅读量超过7900万次。
区块链宇宙等新技术概念
成为养老金诈骗的幌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小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检察案件来看,老年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投资理财类。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以及“以房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养老概念,都成为养老诈骗的幌子。常见的投资养老产业、投资收藏品、“以房养老”都属于这种类型。第二是健康与养生。所谓的“神医”“神药”不仅治不好病,还会骗取养老钱,甚至延误正规治疗,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第三是精神娱乐。有的利用独居老人的情感缺失,设置情感骗局、家庭骗局。还有的利用老年人热衷的广场舞、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设置骗局。
请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欺诈防范做了这四件事。
张小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老年人应从以下四点防范涉及老年人的诈骗:一是增强防骗意识。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年人要注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了解和识别各种新花样。在收到鸡蛋、大米、免费旅游等诱惑之前,保持足够的“决心”。不要贪小便宜,因小失大。二是保护个人信息。利用老年人的财务、医疗、家庭成员等各种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老年人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除非必要,不要轻易提供。三是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老年人投资理财、求医问药时,应及时与子女沟通。对于孩子,要照顾家里的老人,保持联系,多关心,善意提醒。子女多关心,老人就会远离诈骗。第四,对朋友圈和联系群里的销售信息保持警惕。老年人要注意鉴别朋友圈营销信息的可靠性,不要盲目听信。如果发现有诈骗疑点,要互相提醒,及时反映情况或向有关部门举报,防患于未然。
欺诈案件在追回损失方面仍然面临困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养老金诈骗案件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一是犯罪分子大多将犯罪所得用于个人挥霍、不负责任的投资或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案发时资金链已经断裂,被盗款项客观上无法追回。二是犯罪分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第四方支付”等非法渠道隐匿、转移赃款甚至跨境洗钱,损害赔偿难度非常大。第三,一些仍在运行的项目,以及容易损坏或贬值的物品,难以处置
张小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于打击整治老年诈骗工作,防范老年诈骗风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在源头防控上做了一系列规定,全方位构筑了养老金诈骗的“防火墙”。二是明确规定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法律责任,以法律之剑斩断伸向“养老钱”的黑手。三是规定了公安、法院、检察院、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为各部门合作打击整治电信网络养老诈骗、加强合力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在协同整治和规范养老金欺诈领域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室副主任邱景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检察机关协同整治和规范养老金诈骗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制度治理、溯源治理、公共利益损害修复等方面的效能,从源头上防范诈骗风险,通过办案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合规,促进各方协同共治。具体包括:一是监管养老市场存在的一些“欺老骗老”乱象,如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二是构建老年人个人信息的安全屏障。三是督促落实养老服务业和行业的社会责任。
打击养老金诈骗永远在路上。
张志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共二十大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作为“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全面打击养老金诈骗犯罪。一是保持严惩养老金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协调推进养老领域监管。三是继续扩大防范养老欺诈宣传的有效性。(摄影:钟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