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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记得要集中注意力。
来源:CBN
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谦。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局长之前,姚是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兼中证国际总经理。
区块链是一种可信技术,起源于比特币,但超越了比特币。区块链技术创新不仅催生了各种私人数字货币,也引起了各国央行的广泛兴趣和探索。可以说,大多数国家的数字货币(CBDC)实验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但到目前为止,CBDC是否采用区块链技术仍有争议。一种典型的观点是,区块链的分权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相冲突,因此不建议CBDC采用这种技术。
笔者认为,区块链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并与各种主流技术深度融合。因此,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的理解,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商业角度,都不同于“原教旨主义”。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更好地服务于集中管理下的分布式运营,可能是CBDC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
本文以三个典型场景为例,探讨了区块链在CBDC的可能应用和解决方案,指出虽然区块链的技术特点是不依赖于中央机构,但并不意味着不能纳入现有中央机构的体系。只要设计合理,央行可以利用区块链有效整合分布式操作,更好地实现对CBDC的集中管控,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冲突。
场景一:CBDC验钞
笔者曾提出“一币两行三中心”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一币”,央行的数字货币,是一个加密的数字串,代表一个特定的金额,由央行担保和签名。“两个库”是指数字货币发行库和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前者是央行在CBDC私有云上存储CBDC发行资金的数据库,按照央行现金运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后者是商业银行存储CBDC的数据库,可以在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也可以在CBDC私有云上,遵循商业银行的现金运营管理规范。“三个中心”包括认证中心、注册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记录CBDC及其对应使用者的身份,完成权属登记,记录流水,完成CBDC产生、流通、清查、消亡全过程的登记。其主要功能组件分为发放登记、确认发布、确认查询网站应用和发放账簿服务。发行登记进行CBDC的发行、流通和收回过程并记录所有权;确认发布将发行登记的权属信息脱敏,异步发布到CBDC确认分布式账簿;确权查询网站依托分布式账册,为公众提供在线权属查询服务;分布式分类帐服务确保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的CBDC所有权信息的一致性。
总的来说,可以理解为我们在注册中心搭建了“网上验钞机”,即CBDC确认账本,通过互联网对外提供查询服务。该设计为当前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集中与分散双重模式下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了一个巧妙的应用思路。一方面将核心发行登记台账与外界隔离保护,同时利用分布式台账的优势,提高确认询价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账本仅用于外部查询和访问,交易处理仍由发行注册系统完成,以细化原子交易粒度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分布式计算处理,通过业务设计可以有效避免现有分布式账本在交易处理上的技术性能瓶颈。显然,这种设计充分发挥了区块链的技术优势,保证了CBDC验钞的可信度,但并不影响央行对CBDC的整体控制。
特别是这种双账本的包容性设计,既延续了传统技术的成熟性和稳定性,又为新的分布式账本技术留出了空间,使两种分布式技术兼容、并行、互补,在演进过程中争雄。
场景2:批发支付和结算
目前,各国正在进行的CBDC实验主要针对批发场景,且大多基于区块链技术。例如,加拿大的Jasper项目测试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型支付系统;新加坡Ubin项目,评估分布式分类账中以数字新加坡元代币形式进行支付和结算的效果;欧洲中央银行和日本银行的Stella项目旨在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并评估现有支付系统的特定功能能否在DLT环境中安全高效地运行。中国香港还有LionRock项目,泰国有Inthanon项目,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验性CBDC。这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和严格控制下进行。
以新加坡Ubin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与加拿大Jasper项目相同的数字存款收据(DDR)模式。为了支持DDR在分布式账本中的分配,现有的新加坡电子支付系统(MEPS),即新加坡的RTGS系统,专门建立了DDR资金抵押账户。每天开始时,参与银行请求中央银行将其RTGS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到DDR资金抵押账户作为抵押,分布式账本创建相应的等价DDR并发送到各银行的DDR钱包中,这样就可以在参与银行之间进行基于分布式账本的转账和支付。最终,分布式总账系统将向MEPS发送网络结算文件,MEPS将相应调整DDR基金抵押账户余额,以匹配DLT网络参与者的DDR余额。
可见,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并不排斥现有成熟的中央主导的金融基础设施,完全可以整合补充。一方面,基于区块链的DDR支付系统为现有的不依赖于传统账户的RTGS系统提供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有效地补充了现有的支付清算系统。另一方面,DDR作为RTGS电子法定货币数字形式的延伸,最终可以转换回RTGS账户的价值,并通过RTGS系统对外结算。也就是说,RTGS系统解决了区块链DDR对传统账户资金的结算终结性问题,这也说明区块链的结算终结性可以有机地融入到现有的结算系统中。另外,因为DDR是100%资金抵押产生的,不影响货币供应量,所以分布式的账本不会影响央行对货币总量的控制。
显然,在技术逻辑上,央行主导的基于区块链的新型支付系统是完全可行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参考Ubin项目的数字存托凭证模型,通过在金融专网中构建对等网络,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统一的区块链网络连接起来,而不需要借助像联网支付平台这样的中间通道。考虑到区块链科技的交易业绩仍在发展,上述清算业务应在批发层面进行。
应该说,区块链的放权是指去中介,而不是监管。在联盟链环境下,央行等监管部门不仅可以对区块链承载的业务及其风险进行集中管控,还可以实现穿透式非现场监管。
场景3:现金的数字化
现金的数字化和准备金的数字化(即前面提到的数字存托凭证)似乎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前者是面向公众的,后者仅限于银行间流通,但是面向公众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如果允许公众在央行开户,央行将面临很大的服务压力,并可能导致存款外迁,导致银行变窄。
一种解决方案是100%准备金模型。数字货币,将100%的备付金存入央行,然后在其账面上发行相应的金额,可以视为央行的数字货币。IMF经济学家称之为合成央行数字货币(sCBDC)。据此,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备付金100%存入央行后,其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将是央行数字货币。如果是这样,中国早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法币数字化的大国了。
但细想之下,这种思路存在一些缺陷:首先,从技术上来说,100%的备付金意味着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的整个生命周期都依赖于传统的账户体系,尤其是CBDC的跨机构流通。除了更新CBDC账簿之外,还需要处理相应准备金账户的结算,这只能通过牺牲系统的灵活性和控制额度来处理。而且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机构,提供互联互通服务。这不仅增加了央行系统的压力和复杂性,也就是说,仍然没有解决央行的服务压力,难以达到“账户松耦合”的要求;第二,在管理上,这样,央行和经营机构在发行流通过程中被紧紧捆绑,央行仍然承受着集权的压力。如何保证代理运营商100%预留后没有多余的货币,尤其是代理运营商运营的支付网络没有集中控制的情况下,央行在代理层面控制货币流通更加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CBDC的一些理由。
视角决定思维。换个角度看,会得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提到CBDC,很多人都是从上而下,从央行到商业银行,再从商业银行到个人角度来理解CBDC的技术逻辑,所以总有乱开罚单的担心。实体货币受制于印钞和赚钱的过程,所以是必须的,但数字货币的“印钞和赚钱”可以在瞬间完成,没有这种限制,这是它的优势。从自下而上的角度来看,令人惊讶的是,数字货币终端用户并没有“分发”的概念,而是有“交换”的概念,即他们有多少现金,有多少存款,才能兑换CBDC。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乱开罚单的问题并没有那么突出。代理经营者兑换的CBDC不是央行发行的货币量,而是用户用真金白银平等交换的结果。央行只是从全局角度统计相关信息,并进行监管。其实目前无论是私人稳定代币还是各国开发的CBDC,都是按需兑换的思路,而不是扩大发行,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这对货币政策意义重大,说明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对于技术路线来说,意味着可以不拘泥于实物货币的发行流程,制度的设计可以更加简洁,那么情况会有很大改善。
基于自下而上的交换观点,可以提出一个简化版的CBDC。具体思路是由底层客户发起业务,客户申请兑换CBDC,委托给代理运营机构。代理操作员记录客户托管的CBDC明细账,并为每个托管客户单独建立明细账。代理经营者收到客户要求兑换和保管CBDC的请求后,在收取现金或扣除客户存款的同时,将CBDC记入客户明细账,然后将现金或扣除存款准备金返还给央行,并与央行批量混存。中央银行记录的是代理经营机构的总账,是一个总的概念,与代理经营机构的明细账形成两级复式总账结构。当同一代理机构的客户之间发生CBDC支付时,只需在代理机构的明细账中变更所有权,而无需变更中央银行的总账。当发生跨代理运营商的CBDC支付时,相关代理运营商首先进行交互处理,在各自的明细账中完成CBDC的权属变更,然后由央行定期批量变更各机构的总账。为了提高效率和降低风险,我们可以考虑引入持续净头寸调整和流动性节约等机制(LSM)。
这个方案有以下优点:第一,很明显,持有者对CBDC有完全的控制权。没有持有人的签名或同意,任何其他主体都不能使用CBDC。这使得CBDC真正具备了现金的属性,与存款货币有着本质的区别。二是央行对底层客户不单独建档,也就是说普通大众不在央行“开户”,减轻了央行的服务压力,真正实现了“账户松耦合”的要求。由于准备金账户的批量调整,CBDC系统相对独立于RTGS系统。第三,各代理运营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符合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建设自己的数字货币代理运营体系,有利于竞争,方便客户选择。因为是按需兑换,而不是扩大发行,所以不存在运营代理层多发钱的担心。此外,虽然底层客户的交易信息只存储在中间层,而不在央行的账本上,但央行出于政策需要或监管需要,有权向下级代理经营机构提取信息明细,从而实现分布式经营条件下的集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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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未来可能成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新兴技术,区块链将有助于在不影响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模式集中管理的情况下实现分布式运营。本文通过三个典型场景进一步论证了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可以融入CBDC的分布式运营和央行的集中管理系统。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CBDC的登记簿,这确保了CBDC验钞的可信度。在批发场景中,在各国进行的实验也表明CBDC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支付系统是可行的。在数字现金的零售场景中,本文认为目前的CBDC R&D方案之所以已经无法充分发挥中央银行控制下的分布式操作优势,是因为自上而下的“分布式”视角。为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基于自下而上“交换”视角的CBDC实施方案,同时实现了“集中管控、分布式运营”的目标。
“物非物中之物”,“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道为器”,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思想。集中管理和分布式处理总是需要辩证统一地看待,不宜先入为主地简单将制度层面的集中管控和技术层面的分布式处理对立起来。目前,各国央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实验进展迅速,已涵盖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交易性能、身份认证、优惠券支付和支付款项支付等广泛议题。作为一项全新的技术,区块链当然有这样的缺点和不足,但这不是我们轻言放弃的理由。脸书的Libra项目一直在开发基于安全、可扩展和可靠的区块链的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这是一条全新的赛道,机遇与挑战并存。“不进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