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快速发展,世界各个地区都出台了不同的监管政策。郭律师团队收集了相关新闻简报,整理出“虚拟货币全球政策”系列文章,向您展示全球各地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今天郭老师的团队带你了解一下马来西亚的虚拟货币政策。请看下面~
政策开放度综合评价:[开放度]
1.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表示,没有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计划。
2021年3月31日,大马国家银行(BNM)表示,暂时没有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计划。该行在2020年的年度报告中表示,现有的货币和金融政策工具在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方面仍然有效。包括实时零售支付平台(RPP)在内的国内支付系统也将继续运行,以支持经济需求。目前情况下的大部分数字资产不具备货币的通用特性,因此无法很好地存储价值和交易。BNM将积极监测关键指标的趋势,并评估与CBDC相关的风险和政策。
二。新版本《马来西亚数字资产准则》
2020年10月28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宣布新修订的《马来西亚数字资产准则》(数字资产准则)正式生效。据悉,《准则》是为了更好地规范IEO和数字资产托管(DAC)行业的发展,促进数字资产领域的负责任创新,有效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2020年1月,SC宣布了一个框架,使公司能够通过SC注册的IEO平台在马来西亚发行数字代币来筹集资金。新发布的《准则》要求IEO平台经营者对发行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审查发行人的提案和白皮书中披露的信息),并评估发行人遵守《准则》和《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准则》的能力。此外,《准则》也认可了数字资产托管人在马来西亚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其运营提出了相关要求。SC提醒公众,在获得SC的注册授权之前,禁止在马来西亚提供、发行或分发任何数字资产。一旦违法行为被证实,将被处以最高一千万林吉特的罚款和/或最高十年监禁的严厉处罚。055-79000生效后,所有希望在马来西亚注册成为IEO平台运营商或DAC机构的各方均可开始向SC提交申请,IEO平台运营商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5日。
三。更新法律框架
2018年,马来西亚更新了法律框架,通过了加密霍币的监管规则。按照他们的说法,兑换非法定资金的交易所、交易所、机构,叫做“申报代理”。这一领域的控制权交给了马来西亚中央政府银银行(yin Bank of Malaysia)和主要监管机构证券委员会。它必须在ICO的框架内规范关系,颁发兑换加密霍币的许可证。
四。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也将加密货币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
2018年,马来西亚推出了新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AML/CFT),也将加密货币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这一新政策要求马来西亚加密货币交易所严格按照KYC要求运营,并对所有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旨在提高当地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推出的新政策的目标是“提高马来西亚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同时“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与使用数字货币有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这项新政策声称要“提高马来西亚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同时“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与使用数字货币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该法案于2月27日生效。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表示,它“考虑了2017年12月14日公布草案后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该行补充称,其收到的反馈“主要是关于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和提供加密货币相关中介服务的企业所承担的义务”。
5.马来西亚央行:不承认也不禁止虚拟货币。
2018年2月,马来西亚央行:不承认也不禁止虚拟货币。马来西亚央行行长穆哈迈尔10日宣布,当局不承认虚拟货币为法定货币,但不禁止此类货币的交易,但会努力使其更加透明。他说,当局将在本月公布虚拟货币的概念文件,让比特币、以太坊、Ripple等虚拟货币,以及它们的幕后推手、流通、运作方式,在阳光下摊开;他说,当局不准备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但会努力使其更加透明。
不及物动词加密电子货币的管理指南
2017年,马来西亚推出了加密电子货币监管指南,以解决马来西亚与洗钱和恐怖融资有关的风险。除了比特币,还有被马来西亚视为虚拟货币的以太币、Zcash币、Dashi币、Tezos币、Monroe币。
总结:
梳理以上内容,马来西亚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开放”的。
结束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三级(高级)区块链应用运营商,中国法学会会员,深圳市连锁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运营商职称考试》教材主编。办理了国内多起重大敏感案件,成功对多起案件进行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等著作《准则》 《辩策》。多次受邀采访《盈论》 《中国产经新闻》 《民主与法治》 《中国经营报》《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金财经》等全国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