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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媒:BFH判决对加密货币征税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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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媒:BFH 判决对加密货币征税的明确性

长期以来,比特币和Co的加密投资如何征税,一直是一个解释。到目前为止,关于如何对该领域的任何利润征税的信息很少,并且存在许多半真半假的情况。直到2022年5月11日,联邦财政部才做出明确的澄清,其中包括税务部门应如何处理加密交易的税收的全面解释。这本加密的营业税指南应该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些清晰的信息。

现在,对加密货币感兴趣的人普遍认为,如果硬币在一年的持有期后出售,就可以免税。

指出“根据第22条第2款和第23条第2款第1项,出售作为私人资产持有的虚拟货币单位和其他代币的利润,可以代表私人出售交易的收入,如果收购和处置之间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300万以上应纳税

然而,一些投资者持有不同的观点,因此BFH(联邦金融法院)不得不首次决定如何处理对上述条款的异议。

因此,BFH法官没有接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原告的论点,即比特币、以太坊或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只是算法,而不是税收意义上的实物资产。2017年,加密投资者向税务局举报私人加密交易利润超过300万欧元,但他们反对征税,抱怨税务局的评估。

随着2023年2月14日BFH的判决,现在已经很清楚了。

据九。根据联邦金融法院参议院的说法,出于税收目的,加密货币是“另一种经济商品”。慕尼黑法官认为,经济商品的概念应该从广义上解释。法官们对原告的论点持有不同的观点,即这些是虚拟的技术过程,不能归类为经济商品。相反,商品可以购买,“可以独立评价”就足够了。

原告的另一个论点是,加密货币交易难以控制,所得税难以一刀切地公平征收。BFH也不接受这一论点。投资者现在对金融当局负有广泛的信息义务和广泛的控制选择。

如何解读判决结果?

任何白天在德国加密货币行业交易或者一年不存币的人,都应该满足于对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相比之下,比特币和Co(持有一年以上)的利润完全免税。BFH的判断是意料之中的,并不出乎业内专家的意料。

有了这个判决,众所周知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加强,这在国际上是相当令人羡慕的。因为一年后免税在国际税法上是相当奇怪的。几乎所有国家/地区都不包括免税收取加密货币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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