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以下案例为真实案例,仅匿名。)
2021年是各种矿业项目腾飞的一年。随着Filecoin项目的成功。很多还没来得及“上车”的创业者就把目光投向了BZZ这个“天王”项目。发现BZZ的商机后,小四(化名)于2021年成立了A公司。并以A公司为主体对外销售BZZ矿机和节点。
因为A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公司,虽然注册资金看似几百万。但实际上没有实收资本,除了租用办公室等基本投资外,没有进行任何投资。就是没有IDC资质,没有矿机硬件的组装和购买渠道。要解决这个问题,小四的解决方案是在华强北找个地摊合作。在小四强大的推广能力下,A公司很快通过卖节点和BZZ币赚了个盆满钵满。
但是好景不长。短短三个月,BZZ从“天王”项目变成了“天杀”项目。主网至今没有正常运行。BZZ的货币价格已经从一开始的200多美元迅速跌至不到1U。不仅如此,A公司合作的华强北档口也卷款跑路,没有建立任何BZZ节点。所以相当于客户什么也得不到。A公司也迎来了客户的围堵,纷纷要求退款。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当事人成功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将小四和A公司主要领导拘留并送看守所。
第二,无罪辩护
第一次被刑事拘留时,他的朋友找到了郭律师。律师介入后,在多方面了解和分析案件事实后,决定不认罪。向警官和检察官做了详细的演示。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批准逮捕,随后公安机关释放了小思等人,结束了侦查。前后只需要37天。
至于无罪的理由,紧紧围绕诈骗的行为特征展开讨论,大致如下:
1.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角度进行辩护。A公司公布的资料全部来自BZZ项目方,作为一家连个艺人都没请过的“节俭家政”公司。在小思等人宣传的PPT等资料中,除了官方资料,只有对自己公司的简单介绍。虽然在公司介绍上看起来A公司是个注册资本几百万的高大上的公司,但小四没撒谎是真的。只是利用了客户分不清认缴和实缴的信息差异,以为注册资金高就意味着实力强。但是,这甚至不能构成民事欺诈。因此,小思等人没有捏造事实和隐瞒真相。
2.从造成客户误解购买的角度进行辩护。客户看到的是BZZ项目的公开内容,而A公司虽然有一些预测性的报表,但也是根据BTC、FIL、BZZ等币种的真实k线图进行投资预测,并没有向客户宣传过任何不在项目公开内容之外的东西,比如国家支持什么、央企背书什么的。因此,从客户的主观意愿来看,客户自己是想投资BZZ,而A公司提供的是BZZ,不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使客户陷入误解购买的行为特征。
3.从非法占有的角度进行辩护。虽然最后客户因为摆摊跑路连一个节点都没拿到,看起来人和钱都是空的,A公司确实截留了一部分资金(利润)。但实际上,A公司是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而不是最终客户。因为客户与A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并未被打破。A公司只需要对客户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甲公司主观上始终从事平等的民事交易,因此所获得的利润不属于非法占有。至于合同的效力,是民事问题。
以上是郭律师为进行无罪辩护的要点。辩护意见其实比这个长很多,但核心其实是在分析民事诈骗和刑事诈骗的界限。关于这一块,有兴趣的可以参考郭老师上一篇文章《为什么买卖币钱货两清仍可构成诈骗罪》,详细分析了欺诈的几个核心防御重点(刑民相交的临界点)。
第三,律师的留言
很多人可能认为,诈骗罪作为自古以来的传统犯罪,应该有一套成熟的认定标准。但实际上,随着新兴概念和模型的出现,也给欺诈的认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越来越细致入微,这也要求无论是刑事指控还是刑事辩护都必须更加精细化,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
委托代理律师:郭志浩律师,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全国首批三级(高级)区块链应用运营商,深圳市链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运营商职称考试》教材主编,中国法学会会员,盈科全国优秀律师。办理了国内多起重大敏感案件并成功不认罪,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学出版社《辩策》 《盈论》等著作。多次接受《中国产经新闻》 《民主与法治》 《中国经营报》 《对话律师》央视中国之声、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日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新闻、天目新闻等国家级期刊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