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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oin挖矿的刑事责任与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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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oin挖矿的刑事责任与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法律风险

2021年,跌宕起伏,风起云涌。

上半年挖FIL的小伙伴一路哼着歌,吃着喝着辣。

下半年币价一路创新低,年底矿商又要担心“跑路”和“打雷”。

《星际联盟》《人人都是我的》《星际无限》,一个接一个.

关注“链对链刑事辩护”的朋友一定知道,我们代理的就是其中的两家。

这类案件的办案单位都经过了耐心细致艰苦的前期工作,一般都能打击准确,一蹴而就……………..

公司、高管、员工、家人、节点、群主、普通投资人、门口的保安、江湖骗子,都有自己的打算。虽然暗流涌动,流言满天飞,但其实毫无意义。

去年我们在西南地区办理了一起虚拟货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案件。嫌疑人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起初会议受阻,各种理由推脱。我们去律协、司法局、检察院求助,捍卫律师的执业权(会见权),一波三折。

当涉案资产被控制,进入处置程序,人自然被转移到看守所,律师可以随心所欲会见。没人在乎。

此外,有些地方隔离期已过,律师会议迟迟不开。那些一开始看似“合理”的理由,突然变得苍白无力,略显多余。

连锁辩护:毛律师、丁律师、律师。

我们认为,关键的核心问题(牛鼻子)是,开采Filecoin是否涉嫌犯罪,构成“传销”?

1.FIL是分布式存储的老大,江湖大哥。采矿本身不构成犯罪。

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规定,要区分虚拟货币“挖矿”的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在确保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即虚拟货币“挖矿”本身不是犯罪活动,而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利于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与POW相比,FIL的能耗已经低很多),容易滋生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洗钱等犯罪。

二。FIL矿机销售、计算优化、挖矿活动不属于“传销”。

1.FIL作为最大的分布式存储性质的公链,矿工的利润已经非常可观,非常稳定,没有动力搞3级以上奖励。

任何行业对于销售都会有相应的激励制度。即使你为了新用户或者砍掉订单去了某朵拉,也有二次奖励或者新返利。

在FIL挖矿中,新提成的提升或者算力的增强一般是二级激励,推荐奖励一般来自整个FIL币价的上涨,这与传销从下家获得的奖励(收入)明显不同。

2.FIL的质押币不是矿工的要求,而是整个FIL公链的要求。是技术闭环的自然法则,与传统传销犯罪有本质区别。

3.FIL挖掘的线性发布是整个公链的基本规则。这样的规则设计有利于锁定流动性。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的愿景。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币的价格只下降了一小部分。换个角度说,质押币和线性释放锁定的目的是为了抬高币价,对每一个参与者都是最有利的。矿机的销售利润和托管费是固定的,矿企老板赚的虚拟货币量是一定的,会波动

4.FIL mining没有基于开发商数量的直接或间接补偿或回扣。众所周知,FIL是分布式存储挖矿的龙头,其利润主要来源于FIL币数量的增加和FIL币价格的上涨。在FIL币价格持续低迷的市场中,即使计算能力提升了很多,但最终收益却是反向的,这显然与传统传销格格不入。

5.矿工一般都有自己的法务团队,公司整体运作一般都比较规范。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如等级和保本等。)可能存在于个别节点或代理的开发中。很多情况下,管辖权一般都是基于这一点来确立的。但我们认为,节点和部分代理的独立行为与矿工关系不大。能够准确打击,避免无辜者受到牵连和损害,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连锁刑事辩护正在办案的路上。

3.对充填采矿有一种惩罚机制。在处理过程中,应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后续可能成为“国有资产”的资产保值增值。

充填采矿与传统的动力采矿完全不同。当服务器关闭、机房断电、计算能力突然下降、数据丢失时,无疑会因公链惩罚机制对所有参与者造成毁灭性打击,极端情况下甚至会被惩罚为“负资产”。

一旦出现这种极端情况,普通参与者情绪失控,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另一方面,即使案件最终被定性为传销,被没收上缴,客观上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贬值和流失。

四、追回和扣押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应依法进行。

在刑事案件中,通过调取犯罪证据、扣押犯罪工具、追缴犯罪所得等方式,依法查封、冻结办案机关控制的虚拟货币。一般来说,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发现与犯罪无关的,应及时返还原持有人;第二,如果发现与犯罪有关,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应当追缴或者没收的,则应当依法处置,上缴国库;第三,如果发现与犯罪有关,但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返还被害人。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的虚拟货币,特别是上缴国库的虚拟货币,必须经过合法合规的处置,变成法定货币后,才能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除了刑事案件,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传销。另外,纪委监察部门查处职务犯罪,基本规则和规范也差不多。

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并予以禁止。简单来说,国内商业活动全部被禁止,私人交易被限制,不被提倡。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执法查扣冻结虚拟货币的问题。由于mainland China没有合法的商业环境,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就成了一个专业而敏感的问题。当然,也有很多所谓的专业公司到处游说执法部门,声称可以为执法部门处理和变现涉案虚拟货币。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先交钱后转账。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似乎没有风险?实际上我们认为这些专业机构大部分都是在处理违法的事情,甚至有犯罪行为,因为如果这些专业机构在国内兑换涉案虚拟货币,显然是违反了“924通知”的要求。即使这些专业机构

作为执法机关,依法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处置机构的资质和方案没有依法审查,导致涉案虚拟货币仍在国内流通,或者成为洗钱、逃汇的工具,那么执法机构也难逃罪责。除了合法结汇,具体合规探索要控制在结汇前、结汇中、结汇后三个阶段。详见《链通刑辩: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中的利益交换与合规探索》,本文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虚拟货币挖矿已经被我国政策禁止,禁止新增,存量要有序清理。但是,虚拟货币挖矿(包括FIL)本身并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传销犯罪。

2021年,它将被载入史册,但它的隐患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才能逐渐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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