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叶
国内首例以区块链科技包装、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普勒斯多肯传销案迎来终审判决。
11月26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进行二审刑事裁定,认定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9月22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丁赞庆、彭奕轩、顾志江、袁媛、吕娇龙、卢万龙、郑静、王、何思思、刘佳、刘帅、彭波、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至600万不等。判处陈涛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和收入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冻结、扣押资金5067.91亿元,依法全部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用赃款购买的房产17套、汽车3辆,依法拍卖,作为退赔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其中,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从被告人处扣押了该平台部分数字货币,包括19.48万比特币(按目前市场价约合32.82亿美元)、83.3万以太币、142万莱特币、2766.87万柚子币、7.42万大石币、4.88亿波纹币、60.6亿dogecoin币和比特。
关系高达3293层,收取的数字货币总额超过148亿元。
普鲁斯多肯披着“区块链”的外衣出生。
2018年初,以概念成立PlusToken平台,先后聘请被告人郑静、王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同时,陈波、丁赞庆、彭奕轩、顾志江等人组建了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3354史圣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会议、演唱会、巡演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从2018年5月开始,和圆圆先后招入了刘帅、何思思、刘佳、彭波、吕娇龙、吴等。参与PlusToken平台的客户服务和货币分配。2018年8月,应丁赞庆邀请,卢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负责介绍和对接其他区块链活动的主办方和新闻媒体,推广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原审判决认定PlusToken平台无实际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在中国、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宣称具有“聪明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套利交易赚取差价),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这一功能。平台参与者需要通过在线推荐获得一个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通“智能狗”获得平台收益。根据推荐发展的加盟顺序,会员形成上下层,根据发展下层会员的数量和投入资金的多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大客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平台提供智能搬砖收入、链接收入、执行收入三种主要收入方式,进行返利。开发商的数量和付款金额都直接或间接作为返利的依据。
2019年1月,陈波和袁媛为逃避法律打击,将平台客服团队和资金调配团队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进行
据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已收取会员支付的比特币(BTC)31.42万个、比特现金(BCH)11.75万个、Dash 9.6万个、doge coin 110.6亿个、LTC 184.77万个。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上述8种数字货币以最低价计算,合计超过14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创始人陈波以数字货币支付相关平台推广费用及其他平台人员费用,并通过出售数字货币变现,其中1.45亿元通过出售硬币支付给吉森、尤等人。
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14人外,根据一审法院判决,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涛在明知PlusToken平台负责人陈波被公安机关抓获,且相关数字货币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积极与吕娇龙合谋转移、窝藏相关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5亿元。被告人卢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后,450个比特币被兑换、转移、隐匿。最终456个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911个以太坊都无法追回。
专案组前往该国抓捕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2019年7月至8月,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或主动投案。
据《北京日报》9月报道,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加代币”平台进行调查。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远赴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当地警方合作,成功抓获藏匿在境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7名。与此同时,一名主要嫌疑人也在中国被捕。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一审判决宣布后,原公诉机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丁赞青、顾志江、吕娇龙、王、刘帅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原审被告人刘帅提出撤回上诉,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
对此,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几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以业务活动为名,要求参加人员通过缴纳费用取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被告人陈涛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窝藏、转移赃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事实罪。丁赞庆、顾志江、吕娇龙、郑静、王、卢万龙是主犯。何思、刘佳、刘帅、彭波、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在江苏盐城,10月,盐城中院对涉案金额77亿元的数字货币WoToken传销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它还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判处被告二至八年监禁。
编辑:郑晶鑫
校对: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