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三协会警告!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5月18日消息,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投机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公告指出,要加强成员单位自律管理。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三协会将加强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管。发现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依据相关自律规范采取行业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是非法的,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是特定的虚拟商品,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发行和融资代币,交易虚拟货币衍生产品,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出售代币等犯罪活动。这并不是官方第一次提醒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此前互金协会曾多次提醒。事实上,由于匿名性、易炒作等特点,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传销案件层出不穷。曾经轰动一时的总值400多亿元的“币圈第一大案”nbsp普卢斯托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策划在互联网上搭建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开发、运营、维护APP并设立网站,域名为www.plToken.io,同时组建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3354史圣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会议、演唱会、发布PlusToken平台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代币平台无实际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在中国、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宣称具有“聪明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套利交易赚取差价),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这一功能。平台参与者需通过在线推荐获得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开通“智能狗”即可获得平台收益。根据推荐发展的加盟顺序,会员形成上下层,根据发展下层会员的数量和投入资金的多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大客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平台提供智能搬砖收入、链接收入、执行收入三种主要收入方式,进行返利。开发商的数量和付款金额是直接的
盐城中院二审裁定书显示,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大石币、dogecoin、莱特币、以太币、柚子币、Ripple等8种虚拟代币。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亿元。有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公告指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应当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利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虚拟货币相关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的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者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以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控,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采取限制、暂停或者终止相关交易和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样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提示涉及虚拟货币的风险。公告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成员单位不得提供网上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有偿导流等服务。对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线索,并为相关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在虚拟货币交易中,法币与虚拟货币的交换是实现交易的关键步骤。在目前主流的交易平台中,这种交换可以通过场外交易来实现。主要用户通过平台联系,然后通过支付宝或银行卡直接转账实现交易。交易中介是USDT。用户先将法定货币兑换成USDT,然后通过USDT与其他虚拟货币进行兑换。这种方式避免了法币和虚拟货币的直接兑换,场外交易也让平台规避了违规风险。时代证券经纪中国记者通过实际操作发现,通过支付宝等平台进行USDT兑换时,支付宝平台会经过多轮防骗风险提示。但实际上,平台很难通过用户多轮确认来识别用户转账的实际用途,大部分交易都是经过反欺诈验证后才能完成的。通过银行卡转账更复杂,账户被禁风险更高。更多的银行也注意到了通过银行账户买卖虚拟货币的风险。近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为保护公共产权,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今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该行账户进行交易资金充值和提现,不得买卖比特币和莱特的关联交易充值码,不得通过该行账户进行关联交易资金转账。一经发现,银行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相关账户等措施。国内银行业上一次小规模“封杀”比特币是在2014年。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4年4月,招商银行宣布禁止其账户交易比特币、轻币等“数字货币”。随后,13家银行,包括
5月16日,由于马斯克发表比特币可能被出售的言论,比特币再次受到重创,价格跌破44000美元,7天跌幅达27%。17日中午,马斯克表示,特斯拉没有出售任何比特币。比特币短线上涨,跌幅收窄,收复44000美元。截至18日晚23:00,比特币跌破44000美元。最近24小时,85262人爆仓,金额32.49亿元。欧洲易观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威廉对证券时报中国记者表示,比特币是一种高风险的新兴资产,每日价格波动较大,涨跌频繁。从经验角度来看,比特币牛市中的回撤约为基本趋势方向的33% ~ 66%,持续时间为一周或数周。即使比特币从2021年1月开始进入牛市,累计涨幅近2倍,但也经常大幅下跌。其中,日最大跌幅超过5000美元的至少有7天,2月22日和23日日最大跌幅超过10000美元。比特币最大跌幅只有9000美元。此外,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没有真实价值支持,其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如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投机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公告建议,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谨防人身财产和权益受损。要爱惜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提现、买卖相关交易充值码、转移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数百万用户在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