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好的数字货币借贷平台推荐?”最近在一次行业聚会上,一个月薪,决定投资比特币的小哥问了这个问题。
“最近借贷很火。怎么,你也想拿现金跑进股市?”周围的人立刻看穿了他的心思。
“可靠吗?我不怕他们拿了你的钱像P2P一样跑路?”另一个人警惕地问,“如果有纠纷,警察不一定会立案。”
但是,数字货币迷是天生的冒险家,是零和游戏的忠实玩家。合规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法律正逐渐渗透到这个市场的每一个细胞。
单个机构的贷款额相当于15号货币的市值。
加密借贷市场主要出现在2017年牛市期间,当时各路投资者对市场的上涨盲目乐观。由于手中的“子弹”有限,要想继续加码,就得过杠杆;但是,他们不愿意出售他们的令牌,这就催生了各种加密货币质押贷款服务。Genisis、BlockFi等公司当时都取得了快速发展。
此外,部分投资者做空/做多加密货币市场的需求,以及区块链本身的透明性对金融业务逻辑的重塑(改变后期借贷过程中各角色的合作关系和数据获取方式),也推动了加密借贷市场的发展。
数字货币抵押贷款的火热在熊市中突显出来。它不愿意兑现这笔钱,但需要法国货币来维持日常开支或进行新的投资。这从融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
2018年6月至今,该领域已有5起融资事件向公众披露。dydx、Dharma Labs、BlockFi、Unchained Capital、Colendi等5家公司共获得7675万美元融资,领投方包括a16z、Polychain、Green Visor Capital等机构。其中BlockFi获得单笔最高金额融资,GalaxyInvestment投资5250万美元。
2018年熊市,数字资产放贷量惊人。Genesis Capital的子公司Genesis Global Trading在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发放了高达7亿美元的虚拟资产贷款。根据coinmarketcap 3 3月4日的货币市值排名,Genesis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贷款金额排名第15位,相当于市值7.2亿美元的大石货币。
此外,各种数字货币交易所也推出了数字货币借贷业务,很多类似于网络借贷。去年年底,数字货币的借贷一度火爆,利率飙升。Gate.io交易所去年12月宣布,其平台市场中贷款需求最大的是USDT,其平均年化收益率飙升至36%,而BCH和MDA的年化收益也飙升至70%以上。
一家数字货币的借贷平台工作人员也透露,在没有正式推广的情况下,目前该产品从一个月前上线公测到现在已经达到4000万,日活维持在10%-15%左右。
从目前加密借贷产品的业务类型来看,基本可以分为两类:法币质押、数字货币借贷和数字货币质押、法币借贷。
前者,因为质押物是法定货币,价值相对稳定,风险小,所以手续费会相对较低。一般来说,法币质押后,可借入的数字货币约为等值法币的83%,即相关借贷公司会扣除17%的手续费作为其收入。
后一种情况,因为抵押物是数字货币,价值波动大,相对风险比较高,所以手续费会比较高,甚至很高。一般来说,需要质押的数字货币是可获得资金价值的2-3倍。以BlockFi为例。如果你想获得5万美元的贷款,你需要质押价值10万-15万美元的数字货币。
另外,对于第二种商业模式,有警戒线、平仓线等风险控制措施,前者为原值的75%,后者为原值的55%。对于借款人的信用审查,是免除的
除了上面列举的模式,还有其他模式,比如用数字货币质押稳定货币,用数字货币质押数字货币。前者的代表产品是MakerDao,后者的代表产品是ETHLend。
法律缺失下数字货币的借用和隐匿风险
在数字货币借贷的热闹背后,其实隐藏着一系列法律风险:
1.虚拟货币质押资格缺失
汉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玲曾撰文指出,在我国的法律语境下,一个东西如果要质押,首先要看它是否“合格”。具体来说,只有被法律定义为“物”的东西才可以质押。
我国物权法中“物”的外延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显然,虚拟货币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同样,根据民法通则和央行等部委的相关文件,虚拟货币也不能定性为一种“权利”。
再者,由于虚拟货币不属于物权法范畴,因此被列为七种可用于质押的物权之一。所以目前不能用于质押。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洒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数字货币质押借贷平台的合法性取决于“货币”,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借款人持有比特币,即“特定的虚拟商品”,通过抵押物达到融资的目的,在法律上是可以容忍的;但我国法律不承认其他原始代币(如航空币)为合法虚拟财产。
2.强行平仓很难称得上有效
对于虚拟货币质押,借贷公司往往会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强制平仓就是其中之一。在虚拟货币是法律意义上可用于质押的“物”的前提下,这种风控的合规性存疑。
根据《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禁止流动)。
强制平仓这种风险控制措施,往往发生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债务期限到达之前。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未能偿还贷款时,相关质押物会返还给债权人。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流动性合同,因而无效。
3.借贷平台主体性质不明
金融领域就是,如果没有监管,会很乱。借款主体是谁?在现在的环境下,其实是没有限制的。
对于密码借贷公司来说,他们的作用应该只是信息匹配和对接。然而,他们也持有大量客户质押的加密货币。一是没有严格的监管,二是低迷时期利润需求的刺激,使得他们很容易利用这些加密货币做一些量化投资或者存一些理财产品(其实加密世界已经有很多类似的服务了)。同样,交易所理论上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出现类似P2P卷款跑路的风险。P2P的闪电风暴是因为本应只从事信息中介业务,却开办了银行业务,变相吸储,将委托在平台上的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客户资金流失,引发连锁闪电风暴。
如果在法律上不对加密质押借贷的主体进行区分和界定,很难避免在加密世界重复上述类似风险。
他山之石:美国数字货币借贷的特别立法
上述法律风险有的是因为违反了现有法律,有的是因为现有法律的缺失或模糊。因此,要想避免它们,使加密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法律是必由之路。今年2月底,美国怀俄明州通过了一系列针对加密货币面临的一些问题的法案,区块链为这条道路提供了一个范例。
其中,特殊目的存管机构HB74规定,为企业服务的特殊目的存管机构不得接触传统银行业务,这一禁止包括区块链业务。对于本文讨论的贷款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相关专门存款机构不得从事贷款业务,必须100%保管客户资金,并遵守联邦法律。
SF 125,数字资产——现有法律将数字资产分为虚拟货币、数字证券和数字消费代币,赋予其完整的财产权,规定其在现有商法下的应用,明确加强数字资产安全性的方法。
从以上对怀俄明州相关法案的简要描述中,已经部分说明了上面提到的加密借贷市场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通过赋予数字资产完整的产权,加密货币具备了相关的质押贷款资格;通过规定专门的存管机构必须100%保管客户的资金,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加密行业类似的P2P闪电风暴。
甚至有些法案还做了相对前瞻性的规定。例如,HB185和相关的HB101法案允许企业在区块链发行经认证/未经认证的代币来替代股票。这可能意味着企业的货币改革思路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从目前的加密货币行业来看,各种交换平台货币的合法性也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无论是从加密货币的现有影响力,还是从其在技术和逻辑上的潜在应用前景来看,这个行业都具有非常高的价值。加密货币的质押贷款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市场。一些嗅觉敏锐、行动有力的监管者已经察觉到了它的重要性,并以“疏堵结合”的理念推动了一系列法律的实施来规范这个行业。除了美国,新加坡、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在进行类似的探索。
对于提供这类服务的平台来说,也可以明确找到合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