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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现金交易。
晚点来。
他们拿着铁棒。
他们抢劫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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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袭击
2021年5月12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警方接到报案。记者杨和王称他们的300万元现金被抢。
两名线人告诉警方,2021年5月初,他们的老板席某想投资一些比特币,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比特币卖家。对方提出了现金交易的条件。于是,司某委托他们带着300万元现金来到钟山县双方约定的宾馆,与对方进行交易。
由于携带现金过多,杨和王担心卖家会抢走他们的钱或进行虚假交易。为保险起见,两人决定由杨先带着50万元现金到指定房间与卖家见面,王则带着250万元现金躲在酒店走廊拐角处,见机行事。
卖家派来的三个人来房间验货时,杨只给他们看了50万现金。买卖双方第一次交易谈判不成功。
两位老板协商后,司某要求王将250万元现金退回房间,并让卖家验货。
没想到,核对完钱后,卖家找了个理由,提出转到旁边的酒店交易。因为西某等人急需这批比特币,所以同意了卖家的要求。
杨、王和卖家派来的人刚走出之前的酒店就被抢劫了。
通宵行动
从警方公开的视频来看,当杨某和王某走出钟山县某宾馆不到50米时,黑暗中突然出现一群手持棍棒的蒙面男子,向他们所在的位置冲去。
虽然视频中因为遮挡看不到杨、王所说的抢劫过程,但大约20秒后,两名报案人的现金包、行李箱全部落入男子手中。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为最大限度减少赃款损失,贺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案组。
现场公开视频显示,杨某、王某、卖家五人走出酒店后,其中一个卖家开始打电话,挂完电话后四处张望,然后跑过马路,越跑越远。十秒钟后,前来抢劫的蒙面人出现了。由此,警方怀疑前来谈判的卖家和抢劫的蒙面男子可能有关联。
根据王某用手机拍摄的交易现场视频,民警很快锁定了其中一名卖家陆某。通过跟踪陆的黑色面包车,警方掌握了他的行踪,并在家中将其抓获。
审讯中,卢某对伙同其他卖家和蒙面人实施抢劫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他们的幕后老板陈某,以及其余十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
根据陆某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对其余嫌疑人进行追踪,通过摸排和分析,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经过36个小时的努力,贺州警方将这起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追缴赃款246.36万元。其余50余万元赃款已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购物、赌博和还债。
“钓鱼”陷阱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向警方供认,交易比特币只是一个幌子,他的真正目的是抢劫。陈某说,他听说过他抢劫购买虚拟货币的买家,但买家不敢报警,于是他产生了不好的想法,开始制定“钓鱼”抢劫计划。
首先,陈某等人声称他们持有虚拟货币,想要出售,并在网上寻找买家。受害人石某随后联系他们,表示愿意出价300万元购买。之后,陈某派了几个人到交易场所,是双方约定的,和买家谈所谓的交易,然后把对方骗出酒店。同时,他让埋伏在酒店附近的暴徒实施抢劫。
2021年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涉案人员被判处1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警方正在核查受害人的300万元。如果确认不是通过非法渠道或者犯罪获得的,警方会将追缴的钱返还给司某。
普法时间
普法时空
问:
普通人可以从事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吗?关于虚拟货币有哪些规定?
答: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但在监管政策层面,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其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涉嫌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的态度。但从字面解释来看,并不是全盘否定虚拟货币交易,只有违反公序良俗的才是无效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我国的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明确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但并没有否定虚拟货币在民法上的属性。
案例| 《今日说法》程序《蹊跷的抢劫》
记者|李莉
来源:央视法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