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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虚拟货币玩家涉嫌集资诈骗 获刑10年 以此提醒假币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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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虚拟币玩家涉嫌集资诈骗,获刑10年,给山寨币玩家提个醒

给“虚拟货币”的玩家们提个醒。耐心看完,他们或许会有所收获:要么走上涉嫌诈骗、非法吸储、领导传销的不归路,要么就是被洗脑受骗的受害者。

看看温州中院的案例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主犯黄最终被法院认定为销售虚拟货币400余万元的集资诈骗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数字货币不是“货币”,而是一种资产。

案件简介始于2017年9月,被告人黄某明知虚拟货币“星链”是诈骗工具,以投资“星链”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宣传酒会等方式,在浙江省乐清市、杭州市等地向不特定公众介绍、宣传“星链”,声称虚拟货币恒定发行,只涨不跌,鼓励投资者通过。

黄觉得委屈,因为:

1.我只是一个“星链”虚拟货币的玩家,并不知道虚拟货币是人为操控的骗局;

2.即使构成犯罪,也是传销,不是基于非法占有的诈骗;

3.“星链”上有上游玩家。即使他们集资诈骗,也只是从犯。

集资诈骗是金融诈骗第一罪,量刑毋庸置疑。

法律分析站在“星汉链”玩家的角度,黄的理由看似合理,却遭到了法院的反驳:

1.黄是资深虚拟货币玩家,当然能分辨比特币和山寨币的区别。

黄交代,自己是资深虚拟货币玩家,接触过比特币、以太坊等各种虚拟货币,清楚了解虚拟货币衡量发行和稀缺性的特征,完全有能力鉴别数字货币的真伪和发行规律。

在这种情况下,“星链”虚拟货币明显不同于比特币等常规虚拟货币:这种虚拟货币所谓的自动挖矿,就是每天收取0.3%的静态收益,发展下线时每天获得0.25%的动态收益。线下越多,动态收入越多,一个钱包每天能产生5000个虚拟币。

这种模式的本质是主要依靠发展线下销售来增加收入。显然,它与比特币通过消耗大量电能,在交易平台上出售虚拟货币来获取收益的“挖矿”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虚拟币稍有了解的人都看得出来,黄作为资深玩家,他的认知能力比一般人更强,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2.“出了事,必有妖。”事故撤退的反调查对策已经想好了。不就是诈骗吗?

黄的上家谢某,有几百个手机号,用不同的人头账号收款。如此反常的行为足以让人怀疑他在从事非法交易。结合“谢某事先教会黄逃避侦查手段,即出了事要及时提现,并坚称自己是普通玩家。

交易平台关闭后,黄某交代其他同伙按老办法应对调查,即坚称自己是普通玩家,洗脱与平台的关系,进一步证实了黄某明知“星链”是假的,平台终将关闭,提前做好防范的事实。

可见,黄这个东西的先知,感谢东西搞非法活动,也知道虚拟币是虚假骗局,提前做好了防备预案。

3.已经认定是“庞氏骗局”,还在发展下线。

黄某宣传的“星链”只涨不跌,而且是稳赚不赔,并且他告诉下线,要想尽快回本,就要发展下线。显然不是正规虚拟货币的交易方式。在所谓的交易平台上,虽然“星链”的价格每天都在上涨,但几乎没有交易vol

综上,足以认定黄某明知虚拟货币的交易规则,明知“星汉链”是用于吸收他人资金的骗局,仍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通过销售虚拟货币骗取不特定社会对象的资金,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特征。

比特币:总量恒定,稀缺,不可控。

总结1。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大多集中在非吸储、传销、诈骗三种类型,其中诈骗量刑最重!

众所周知,诈骗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黄某认为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一厢情愿。

集资是典型的金融诈骗犯罪,刑事处罚相当严厉。起点五年,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如果认定同类行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为10年有期徒刑;如果认定为领导、组织传销罪,最高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不是受了委屈吗?她说自己很委屈,因为她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骗钱的意图,自己也是受害者。与此同时,她还帮助了许多其他受害者白白致富。

但刑法的定罪原则是“主客观相一致”。说白了,嫌疑人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从客观的角度理解嫌疑人的行为性质。按照嫌疑人的说法,那么凶手总会说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会说是防卫过当。如果他防卫过当,就会说自己是无辜出事的!

2.央妈说虚拟货币是数字资产,不是货币!各种山寨的虚拟币,甚至不是资产,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蛋糕”。

每个人都必须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钱的背后一定有主权和政府背书,国家控制之外的东西不可能是钱。但是虚拟货币还是有它的价值的,就像梵高的向日葵一样。这个价值不是单纯由大家认可的热情决定的,而必须是用计算机计算能力“开采”产生的、不受人类控制的有限“矿石”。

所以,自带“再生产”功能,没有计算能力就能凭空释放利益的虚拟货币是绝对不靠谱的,尽早远离!

3.对这样的罪行不认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涉嫌虚拟货币引发的各类犯罪,尽早联系律师,尽快还钱给受害人,做好在罪名和量刑情节上从轻处罚的准备。面对众多的受害者,如果你是司法机关,你会怎么做?

4.玩硬币的人应该称一下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币”海无边,回头岸。

这半年来,经常接到各种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咨询。最夸张的是,咨询师都是有稳定职业行业,生活水平还算不错的人,却离开了主业去搞“虚拟货币”。结果他们的血汗钱在一轮又一轮的“虚拟货币”盛宴下,成了别人嘴里的肥肉,令人惋惜。

20、虚拟货币,说我爱你不容易。奉劝相关人士不要做超出认知的赚钱梦。正确的价值观,专注自己的专业,才是人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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