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监制/作者:平安证券王、)
一、加快全球数字货币实践步伐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数字货币分为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1)私人数字货币,又称私人数字货币,是指由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的数字货币,不代表央行的债权,主要包括比特币、莱特币、涟波币、以太坊、天秤等。2)法定数字货币(CBDC),又称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一国央行直接发行的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是以国家账户单位计价的数字货币,代表央行的负债。根据是否打算供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一步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零售法定数字货币旨在提供公众使用,为公众提供价值存储和日常支付的新选择,扩大普惠金融的受众。批发法定数字货币必须在央行开户,以金融机构为目标,主要用于结算大额跨行支付。借助区块链高效清算技术,可以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降低成本和流动性风险,增强安全性。
数字货币主要基于区块链PoW的共识算法。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都采用区块链技术和加密算法作为技术支持。通过有效结合分布式账本、密码学、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区块链科技可以确保在没有第三方中介的信用后盾下,打造低成本、高可靠的基础设施,实现数据不易被篡改、伪造、可追溯、可审计的特性,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和共识机制,实现降本增效。其中,许可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广泛应用于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控制访问系统的参与者,并为其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从而赋予央行检查和结算管理的能力,满足KYC(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的监管需求,确保央行对数字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的控制。(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自2020年以来,主要海外经济体对发展CBDC的态度越来越积极。根据IMF对174个成员国的调查,全球近80%的央行是不被现有法律允许的,或者其法律框架不够清晰,无法支持数字货币的发行。然而,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包括美联储、欧洲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和英国银行,在实施官方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69%的项目处于研究阶段,9%处于示范阶段,15%处于试点阶段,7%处于发行阶段。2020年10月20日,巴哈马银行推出沙元,成为全球首个正式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国家。加拿大CBDC、法国、新加坡、南韩、乌拉圭和东加勒比海地区已经宣布加入试点计划。
二。海外法定数字货币:零售支付系统发展快于批发支付系统。根据支付系统面向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零售支付系统和批发支付系统。货币流通可以分为“前端”支付和“后端”处理。零售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主要在货币流通的“前端”支付环节,批发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主要在货币流通的“后端”处理环节。
1)零售CBDC项目:基于零售支付系统,在前端支付环节以数字货币的形式进行交易记录,向公众开放,旨在为公众提供价值存储和日常支付的新选择。“前端”支付环节主要包括相关交易账户(资金来源)、支付工具(现金、银行卡等。)以及连接付款人/收款人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服务通道/接入点。零售支付系统可以有效地处理批量小额支付交易
2)批发CBDC项目:基于批发支付系统,在后端处理环节以数字货币的形式进行清算和结算。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它旨在用于结算大型银行间支付,并为新基础设施中的数字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中央银行资金。后端环节主要负责处理支付链中的具体环节,包括交易处理(身份验证、欺诈监控、费用计算等。)、交易清算(交易传输和验证)和交易结算(交易双方完成资金划转和履行债务)等相关环节。批发支付系统可以在“后端”处理环节处理金融机构之间的大额交易。
2.1发展现状:新兴国家积极探索,方案多样。
数字货币中私人部门的快速发展对中央银行的传统法定货币构成了一定的威胁。CBDC已经成为各国中央银行关注的焦点。3354世界主要经济体发展CBDC越来越积极,新兴国家发展CBDC更积极,市场监管逐步推进。具体来说:
1)整体流程:海外各国积极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进展,推进集中发行,保障使用安全。根据21Q3的BIS研究数据,全球至少有87个国家正在探索CBDC的发行,至少有14个国家处于试点状态,9个国家已经全面推出央行数字货币,但主要是非洲国家或加勒比海岛国。英国的RSCoin、加拿大的CADcoin、新加坡的Ubin都是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国家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唯一权威中心。
2)地区态度存在差异:新兴市场国家积极探索,欧美国家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出和落地较为谨慎。新兴市场国家致力于通过发展数字货币来改善其落后的小额结算状况,并加强本国货币在国际支付中的地位。发达经济体推广法定数字货币的过程相对谨慎。数字货币,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在研究阶段,近期没有明确的发行计划。
3)监管政策: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正逐步从试点监管向市场监管推进,数字牌照是主流监管模式。
4)试点思路:延续“从批发支付到DVP,再到跨境支付”的思路。各国主要关注如何利用央行的数字货币改善跨境支付和现有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如何开展更加开放、灵活和高效的证券交易(DVP)。
目前各国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技术架构、存在形式、运营框架、底层资产等设计不一,但普遍采取开放的心态,零售化、分布式账本化、双层经营趋势明显。具体来说:
1)路径选择:很多国家选择零售型,零售型项目整体进度快于批发型。批发数字货币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零售数字货币可以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目前,各国央行发行的批发数字货币项目的潜在应用阶段尚未到来。结合少数开放概念验证的相关实践经验,更广泛地实施批发央行数字货币还需要很长时间。
2)运营框架:根据分销链的不同,可分为单层运营体系和双边运营体系。目前,为了防范金融脱媒风险,各国央行大多采用双层经营体制。由于公众绕过商业银行直接将钱存入央行账户或电子钱包,单层运营框架存在金融脱媒的危险,削弱了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双层运营模式下,央行先将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兑换给公众。法律规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的直接债务,中央银行
5)储备资产:可分为不同形式,如现金抵押、锚定某种资产等。目前,大多数央行都规定了储备资产。
6)场景定位:根据未来应用场景的不同,可分为消费、商业、教育、医疗、交通等不同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多样。但目前海外的CBDC大多处于概念测试和试点阶段,还没有到实际应用场景的阶段。
2.2零售CBDC:进展迅速,现有项目已正式落地。
零售CBDC对公众开放,是对现金和现有电子支付工具的补充,可以增强支付市场的竞争力。零售CBDC的优势在于提高金融容忍度,扩大普惠金融的受众,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一轮的CBDC调查,近20%的央行一直在开发或测试零售CBDC,零售CBDC的工作已进入更深入的阶段。代表案例有英国银行的RSCoin、瑞典中央银行的Ekrona、巴哈马的SAND dollar等。
2.2.1英格兰银行RSCoin: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端:加强加密货币监管,鼓励市场竞争和创新。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修订了《2017 年洗钱、 恐怖主义融资和资金转移条例》,以注册制度监管加密资产交易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2021年,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宣布将成立新的数字市场部(DMU)并征询意见,以构建数字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对大型数字企业的监管,在严格监管的同时鼓励市场竞争和创新,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免受不当行为的影响。2022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财政部是监管稳定货币的主要部门,并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等代币)的使用。它还将与皇家造币厂合作推出NFT,并努力将英国发展成为全球加密资产技术和创新中心。
项目和设计:目前已成立CBDC工作组,但尚未决定是否启动。RSCoin项目是在英格兰银行的建议下,由英国伦敦大学的研究人员提出并开发的央行加密货币RSCoin系统。2016年正式成立。具体来说:
1)项目目标:RS Coin系统归英国央行所有,控制货币的发行,具有高透明度和可审计性的特点,同时加强了CBDC的可控性和可扩展性。2)项目设计:RSCoin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分级管理的分布式账本,将货币的发行(高等级块)与交易账本的维护(低等级块)分离。RSCoin系统包括三个角色: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授权的商业机构和最终用户。在RSCoin项目中,央行作为中央集权机构,统一发行货币;交易账本以分布式方式存储,央行授权多个mintettes记录、维护并相互交叉验证,加强了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管控能力,提高了其安全性。最后由央行进行统一对账管理。在结算效率上,RSCoin采用两阶段提交(2PC)的共识机制进行分布式记账。该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提高了交易效率。
2.2.2瑞典中央银行克朗: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方:瑞典央行对数字货币采取严格的监管态度。2021年,瑞典央行行长公开表示,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2021年10月,瑞典金融监管局(FI)检查了当地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重点是反洗钱问题。项目目标和进展:第二阶段试点已经完成。2017年,瑞典央行(Riksbank)推出了瑞典CBDC项目E-krona,通过商业银行向公众发行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数字货币。2022年4月,瑞典央行宣布完成了E-krona试点的第二阶段。截至2022年5月,瑞典央行尚未决定是否发行数字货币,也没有决定t
2)项目进展:2021年,瑞典银行发布了关于E-krona的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3354调查E-krona对瑞典经济的需求和影响,在试点中测试E-krona的技术方案,调查E-krona将如何影响瑞典立法,比较E-Krona与不同技术方案。截至2022年5月,克朗项目已完成两期主体工程。第一阶段,瑞典央行起草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总体方案,提出了现有的两种模式:注册模式(E-krona账户由一个中央数据库托管)和价值模式(E-krona将通过应用程序或卡在本地持有)。第二阶段,瑞典央行建立了E-krona系统的治理和管理架构,测试了电子支付系统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下(如24小时即时支付、移动数字钱包接入、转账、代收代付、可穿戴技术支付、线下支付等)的便捷性、安全性和功能完善性。).目前正在进行第三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尚未透露。
2.2.3巴哈马沙币:正式推出
监管: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服务的监管结构。SAND Dollar项目进行全面的交易监控,在银行流动性面临重大威胁时提供预警,防范流动性过剩。此外,巴哈马银行密切关注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纳入审慎的保障措施,以维护金融稳定和防止银行存款挤兑。(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项目及设计:已正式上线。2019年6月,巴哈马银行宣布埃克苏马岛将成为央行数字货币试点项目的首个试点地区。2020年10月,SAND Dollar已实现全面接入,巴哈马成为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实施CBDC的国家。具体来说:
1)项目目标:Sand Dollar是巴哈马银行的支付系统现代化项目,旨在升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高巴哈马支付系统效率,降低服务交付成本,提高普惠金融水平,防止洗钱、伪造等非法目的。
2)项目设计:Sand Dollar是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移动数字钱包发行的代币,支持离线支付,但不完全匿名;采用了一种两级运作框架,与巴哈马元挂钩,但不计息。每个零售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代表对巴哈马中央银行的直接索赔权。中央银行负责发行沙币,监督沙币的持有,促进KYC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为流通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准备一个分类账。央行移动数字钱包的发起者是获得许可的金融中介机构,包括信用社、汇款公司、银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在风险控制方面,巴哈马银行规定个人数字钱包必须与银行账户挂钩,企业钱包必须与企业银行账户挂钩,运营过程中不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替代传统银行存款,从而限制持有数量,以缓解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等金融风险。
2.3批发CBDC: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概念验证阶段。
批发数字货币主要在央行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不面向公众。其优势在于24小时实时结算,通过去中介化“点对点”大额支付,提高结算系统间的互通性,降低跨境支付成本和结算风险。目前央行的批发数字货币实验还在探索中,很多央行都开展了批发数字货币实验,比如加拿大的Jasper,新加坡货币管理局的Ubin,日本银行,欧洲央行的Stella。
2.3.1加拿大银行CADCoin——Jasper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透明的立法和开放的政策。加拿大对主流数字货币持积极态度,对加密货币有明确的定义。它是数字货币交易立法最透明的国家之一。同时,打击数字货币犯罪。在牌照管理方面,2018年,加拿大金融监管部门FINTRAC推出了MSB牌照w
项目目标及进展:项目立项早,但决定暂时不发。Jasper是全球首个央行和私营部门合作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在金融机构间开展结算支付的试点项目。它于2016年正式成立,旨在为加拿大央行更新和完善支付系统。Jasper项目对加拿大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和结算应用进行建模,并与其他银行合作测试分布式账本技术,并调查批发央行数字货币应用的影响。具体来说:
1)项目目标:一方面是评估DLT支持的结算货币支付清算系统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标准,如抵押、交易、结算、清算、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等。另一方面是探索央行能否与民间合作,形成市场化的数字货币应用机制。
2)项目进展:Jasper的R&D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高价值跨行支付结算阶段、国内跨行分布式支付结算阶段、DLT分布式证券结算阶段和新加坡Ubin跨境支付阶段,目前都是概念验证实验。在实验中,加拿大银行调查了使用DLT结算高价值银行间支付的情况,测试了DLT技术在清算和结算高价值银行间支付方面的效率,探索了将数字货币与其他资产(如外汇和证券)整合的优势,并与新加坡货币管理局银行和英国银行合作建立了跨境货币结算系统。
3)暂时不发的原因:加拿大金融体系中服务商的高度集中可能导致支付成本高。如果现金大幅下降,加拿大支付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下降。目前,加拿大银行监控现金使用和能力建设,并正在考虑推出CBDC。
2.3.2欧洲中央银行和日本银行——Stella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方面:日本和数字货币友好,允许ICO和牌照管理,欧洲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1)日本是第一个将数字货币交易纳入法律法规体系的国家。2017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FSA颁布了《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进行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运营的数字货币交易所都必须获得财务省和金融厅的许可。2)2020年7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揽子立法建议,旨在加强欧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规则,提高对可疑交易和活动的检测,全面覆盖加密领域的监管。该提案要求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资产服务的所有提供商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加密资产转移的完全可追溯性,并禁止匿名加密资产钱包。
项目目标及进展:已完成四个阶段,从支付系统到跨境转账,提高了保密性和可审计性的平衡。Stella是欧洲央行(ECB)和日本银行(BOJ)的合作项目。2016年发起,2017年正式成立,主要研究DLT在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中的适用性。
1)项目目标: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支持支付和证券结算方面的潜力,发行和维护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数字货币,作为存放在央行的准备金和结算余额。2)项目进展:Stella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即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处理大额支付,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下测试证券结算,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提高跨境支付效率,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下测试结算资产(如央行数字货币)的保密性和可验证性。
2.3.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Ubin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方面:越来越明确要求申请MAS牌照。新加坡是亚洲大力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本着“不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指导原则,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2019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进一步完善了《支付服务法》 (PSA),提出任何从事加密货币传输、交易或存储的机构都必须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许可证。2022年5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主席表示,零售CBDC问题需要受到货币基础的限制,中小企业跨境支付需要批发CBDC。
项目及进展:已进入第五阶段。Ubin Project是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新加坡银行公会(ABS)和多家国际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研究项目,于2016年正式成立。旨在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在清算结算交易场景中的应用,实现不同地区跨区块链平台的代币资产结算。具体来说:1)项目目标:帮助开发基于央行发行的数字代币,提供更简单高效的解决方案。探索在清算和结算中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将有助于塑造未来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和代币法定货币的实时商业解决方案。2)项目进展:目前Ubin项目已进入第五阶段,开展了多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实践,包括代币跨行支付、高速便捷透明的跨境支付结算、凭证处理能力等。
三、海外私人数字货币:发展较早,加密货币增长强劲3.1发展现状:快速发展,规模增长。
全球私人数字货币发展迅速,规模增长强劲。自比特币问世以来,私人数字货币进入快速发展期,底层技术不断成熟,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同时,自2021年以来,私人数字货币的品种迅速丰富,总市值大幅增加。据Coinmarketcap统计,截至2022年5月16日,全球共有1.01万种加密货币,总市值1.28万亿美元,较2020年底增长80.41%。目前,海外私人货币可分为六类,具体为:
1)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比特币具有完全去中心化和高匿名性的特点,在特定算法下,其流通是稳定且有限的。但由于比特币的稀缺性以及缺乏主权信用背书和实物资产储备的支持,比特币的投机特征明显,价格波动剧烈。
2)可编程数字货币,如以太坊。以太坊还具有去中心化、无实物资产支持的特点,但其发行数量没有上限。此外,以太坊提供了智能合约编程环境,使得其他实体能够基于以太坊网络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极大地丰富了数字货币的应用范围。
3)数字稳定货币,如TEDA货币(Tether)。TEDA货币是以美元抵押担保为基础,锚定美元1:1来维持币值稳定,实际上是非央行发行的可编程数字美元。
4)专注于跨境支付的数字货币,如Ripple (XRP)。Ripple Labs负责Ripple Labs的运营,具有弱中心化的特点,强调付费的归属。基于Ripple的Ripple Labs已经为六大洲40多个国家的300多家机构建立了跨境支付系统。
5)数字货币,一种金融机构,如JPM币。摩根大通推出的摩根货币,实际上是存入摩根大通指定账户的美元。仅用于摩根大通系统中的结算和记账,主要目的是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6)超主权数字货币,如Libra。成立脸书天秤协会,负责管理天秤储备资产,制造和销毁天秤币。同时,设立授权经销商从Associa买卖天秤币
数字货币的私人市场高度集中,比特币市值占比超过40%。截至2022年5月16日,全球十大加密货币总市值为1.07万亿美元,占加密货币总量的83.08%。其中,比特币市值排名第一,占加密货币总市值的44.05%。以太坊和系绳(USDT)市值远远落后于比特币,占比分别为18.66%和5.78%,位列行业第二和第三。
目前民间数字货币的使用率还比较低,投资属性大于支付属性。目前,大多数国家不承认非法私人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只有少数国家(如乌克兰)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根据BIS 《2021年 CBDC调查报告》数据,目前大部分国家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相对较少或者仅限于小众群体。然而,少数国家(约1/4参与调查的国家)表示,稳定货币和加密货币在国内和跨境支付中的使用频率更高。
不同国家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和方式不同。从监管态度来看,中俄将民间数字货币视为虚拟商品,监管较为严格;美国和英国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非法定数字货币,允许发行和交易;日本和德国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合法的支付手段,积极支持其发展。从监管模式来看,目前国际上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
1)多头监管:以美国、欧盟为代表,数字货币采用分散监管、多头监管模式。比如美国采用参议院、国税局、商品期货委员会、证监会、金管局等机构联合监管。但欧盟(EU)各侧重各经济体,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只在数字货币反洗钱领域有监管合作。2)集中监管:以日本、新加坡为代表,数字货币归集中的监管和统一监管的模式。例如,新加坡由香港金融管理局(MBS)唯一监管其数字货币业务的机构管理。与新加坡类似,日本只有金融厅(FSA)监管数字货币业务。总的来说,两种监管方式各有利弊。分散监管可以利用多个监管主体共存互补,使监管更加严格和全面,但可能存在监管重叠或监管套利等问题。集中监管可以由专门针对数字货币本身的机构来设计,可行性更符合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要求,不会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套利。
3.2发展过程:从电子现金到Libra
90年代,私人数字货币在快速零售支付和个人隐私需求的推动下诞生。其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早期探索(1990 -2005年)、加密货币兴起(2006 -2013年)、功能拓宽(2014 -2018年)和严密监管(2019年至今)。
3.2.1早期在失败中摸索进步:1990 -2005年
从电子现金到比特黄金,数字货币的早期发展主要集中在私有数字货币上。一方面,技术管理政策存在局限性;另一方面,非法洗钱交易存在重复支出等诸多问题,一般以失败告终。但它推动了数字底层技术的进步,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1)电子现金的数字货币先驱:1990年,电子现金问世,利用盲签技术特有的序列号有效避免了“重复支付”的问题,数字货币由此诞生。2)E金首次进入大众视野:1996年,E金与黄金挂钩,1:1锚定黄金价格并做100%黄金储备,实现电子模拟交易,具有跨区域交易方便快捷的优势,使数字货币首次进入大众视野。3)B-money首先提出DLT:1998年,B-money首先提出
加密货币是指拥有自己的“货币”记账单位的私有数字资产。2008年比特币问世,此后各种加密货币层出不穷。根据比特币区块链基础衍生品和创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人民币币和竞赛币两大类。
1)比特币:最具影响力,也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比特币基于开源算法,依托P2P网络交易,结合点对点技术和密码学技术,不依赖特定机构发行,分布式节点数量不限,特点是完全去中心化和高匿名性。2)美元货币:以比特币区块链为底层协议衍生的数字货币,典型代表有染色货币、OMNI货币、合约货币。其中,染色币可以在比特币上存储由特殊钱包管理的元数据,并将其转换为代表另一种资产的数字货币。OMNI是一个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开源、完全去中心化的资产管理平台,旨在创建和交易用户的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合约货币是合约网的原始令牌,建立在比特币区块链系统上。通过在比特币交易脚本中嵌入比特币交易金额的额外信息,构建合约网络交易的总账,扩大了比特币的用途。3)竞争性货币:基于比特币的参数、共识机制、面向应用、隐私等技术创新产生的货币。典型的例子有莱特币、狗币等。根据竞争性货币创新机制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四类:
基于比特币参数修改的竞技币:修改哈希函数、分块生成速度、总金额、分块奖励等比特币参数生成。提高竞技币的出块速度。2011年,最早的竞技货币IXCoin诞生,将方块奖励的数量从50个扩大到96个。之后通过修改比特币参数衍生出莱特币、dogecoin、Kwak币。基于共识机制创新的竞争性货币:提高数字货币总量上限。基于共识机制的创新,衍生出小硬币、新星硬币、宇宙硬币。应用创新的竞技货币:充分利用PoW计算能力参与科学计算,将数字货币总量扩大到无上限,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主要包括质数币、治疗币(利用计算能力推动生命科学相关研究)、分级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对密码计算能力的需求)等。基于隐私增强的竞技币:从增强身份隐私和交易隐私两个维度消除比特币的隐私保护威胁,提高竞技币的安全性。利用CoinJoin,chain mixing和blindness技术衍生出的暗币,隐藏地址和环签名的Baxter币,基于零知识证明技术的零币等。
3.2.3从代币到稳定货币,数字货币功能拓宽:2014 -2018
1)数字货币开始作为具有货币属性的通用通行证来配置资源或合约。除了数字货币交易,区块链还可以传输、记录和存储各种信息。稳定货币通过用一种或多种资产(如法定货币、商品或另一种加密货币)锚定其价值来维持价格稳定,在区块链函数扩展中充当交易媒介并覆盖更多“点对点”场景,主要衍生以太坊、TEDA货币、涟波货币、摩根货币等。根据BIS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稳定货币的总市值为1750亿美元,略高于所有加密货币市值的6%。以太坊作为Token的代表,主要用于解决比特币扩展性不足的问题。2014年以太坊诞生,这是一个开源的智能合约平台。它是第一个允许在项目开始前发行代币,并为项目的开发和维护提供融资的数字货币项目(即ICO,首次发行代币)。发行者可以在以太坊建立和编写智能合约,创建代币和发行代币,然后开始新的业务应用模式。以太坊(ETH),作为在以太坊记账的激励,在以太坊的账本中产生和流通。目前ETH约为1900美元/枚,是除比特币之外最受欢迎、流通市值最高(约230亿美元)的数字货币。2)稳定货币锚定特定资产,实现货币稳定。随着数字货币的快速发展,币值波动加大,不同货币之间难以交易,于是稳定货币诞生。稳定货币锚定特定资产的价值,在货币波动加大时,通过买卖智能合约,设立储备维持货币价值。实际上,区块链技术是用来模仿法定货币的货币稳定机制的。
TEDA货币(USDT):单一锚定美元,是最早以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的数字稳定货币。2015年,TEDA货币诞生了。它将美元锚定在1: 1,以维持货币稳定,它可以用于加密货币提取。因此迅速发展成为市场份额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稳定货币。摩根货币:传统金融巨头进入市场,提高运营效率。2019年,摩根大通推出了基于法定联盟链的摩根货币,并与其他银行建立了将所有信息纳入联盟链的数字转移支付平台。只能在摩根大通的大机构客户使用,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大企业的低成本跨境支付。
3.2.4天秤对主权货币有潜在影响,监管密切关注:2019年至今。
2019年6月,脸书宣布计划推出全球数字原生加密货币Libra,该货币具有技术创新和货币稳定的优势,有助于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虽然Libra声称主要用于支付,但它仍然依靠脸书和稳定币值来挑战主权货币;同时,私人数字货币本身存在洗钱等潜在金融威胁,因此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对Libra持中立态度。
1)底层技术:基于区块链技术,采用混合P2P架构和BFT共识机制,提高区块链数据结构、交易速度和数据验证能力。2)价值类:以银行存款(如美元、英镑、欧元、日元)和短期政府证券等一篮子低波动性资产作为抵押,实行100%准备金,维持币值稳定。3)治理结构:去中心化,采用“Libra Association Licenser”双层运营结构。Libra协会负责管理储备资产和发行制造,并设立了主要加密货币公司和顶级银行机构作为授权运营商。(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四。海外数字货币对中国数字人民币4.1法定数字货币的借鉴意义: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提高数字人民币的支付效率。
201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联合开展数字人民币R&D实验。目前,顶层设计、功能R&D a
1)继续拓展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一方面,加强数字人民币在国内的应用场景研究,推动数字人民币跨平台流通,强化数字货币的支付属性和流通属性,增强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我们将持续关注数字人民币在跨境交易中的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的相关国际定位和具体应用模式。2)加强数字人民币的便利性和包容性。根据巴哈马SAND Dollar项目灾难响应机制的实践经验,巴哈马CBDC系统不限制用户,增强了普通居民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通过线下点对点支付提高了用户消费的便利性。中国可以借鉴相应的经验,可以继续增强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提高支付产品的效率,加强数字人民币的便利性和普惠性。3)提高国际贸易跨境支付的效率。在避免国际贸易的延迟方面,可以借鉴hash时间锁契约来避免贸易的延迟。根据Stella、Ubin等主流央行的数字货币研究项目经验,hash时间锁合约被广泛用于实现跨境支付的去信任化,即用户不需要将资金交给第三方托管机构。交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资金将自动退回原账户,有效避免跨境交易中的恶意拖延,提高国际贸易和跨境支付的效率。在处理国际贸易凭证时,可以借鉴新加坡银行的研究项目Ubin,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降低风险敞口。根据Ubin在第三阶段的经验,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缩短证券结算周期,实现全天候实时结算,从而降低交易对手的风险敞口和流动性。4)进一步明确数字人民币的运行机制,以及所有参与者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数字人民币由运营机构运营,涉及多方,包括人民银行、运营机构、参与机构、用户等各方。数字人民币运营中各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需要法律或法规进一步明确。
4.2私人数字货币:完善数字货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国际合作。
1)合理设置数字货币监管机构,完善数字货币监管顶层设计。目前,中国缺乏加密货币的监管机构。与前述欧美加密货币监管机构已逐渐形成并各司其职不同,我国加密货币处于金融监管盲区。我国应修改法律,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能,提高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逐步实现在混业金融监管下实施加密货币监管。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手段,我国可以灵活运用监管研究报告、窗口指导、行业监管对话、监管沙盒、区域试点等多种监管手段,实现对加密货币渐进、审慎、多元化的监管。
2)加强加密货币监管的全球合作,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自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以来,世界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纷纷加大技术、资金和研究投入。跨境支付是数字货币的重要应用场景,但目前仍缺乏数字货币国际规则。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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