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据国家发改委1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审核通过。《决定》表示第七个项目被添加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过时类别“1。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和《18。其他”与“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内容。
据了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2005年开始发布,目录将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其中,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所谓“挖矿”,就是通过专门的计算机(即“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其实早在2013年,我国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4年,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13家银行宣布禁止比特币交易。
从去年开始,中国的虚拟货币交易和相关挖矿活动受到严重打击,从上到下退了出来。
2021年9月,发改委、网信办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帮助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如期实现。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重点打击工业集中开采、国有单位开采和比特币开采。对于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从而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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