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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淘汰”行业!虚拟货币矿机巨头股票暴跌 多个比特币“挖矿”合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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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淘汰类”产业!虚拟货币矿机巨头股票大跌,多个比特币“挖矿”合同被判决无效

来源:图宠创意

虚拟货币“挖矿”被正式列入淘汰行业。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lt;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gt;的决定》已经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在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七项增加了被淘汰的类别“一、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和“十八。其他”,以“虚拟货币”为内容的“挖掘活动”。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和东城法院分别披露了其辖区审理的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案,双方均认定合同无效,后果自负;至于合同无效的原因,前者是“损害公共利益”,后者是“违反公序良俗”。目前已有多家法院判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合同无效。

周一,虚拟币矿机厂商股价下跌。截至记者发稿时,亿邦国际已跌8.7%,建安科技跌幅收窄至0.43%。

虚拟货币开采被归类为“过时”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lt;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gt;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在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七项增加了被淘汰的类别“一、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和“十八。其他”,以“虚拟货币”为内容的“挖掘活动”。

055-79000从2005年开始发布,目录将产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其中,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如期实现。

《通知》强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应加入《通知》“淘汰类”。在补充纳入之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将作为淘汰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禁止投资。

上述《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lt;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gt;的决定》指出,虚拟货币“矿”是指通过特殊的“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高,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低,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有限。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中产生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月10日,央行济南分行发文提醒,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提高防范木马病毒攻击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身份信息的识别工作,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并及时注销长期不用的银行账户。要高度警惕各种承诺高收益、只涨不跌的虚拟货币,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切忌搞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和东城法院分别披露了其辖区审理的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案,双方均认定合同无效,后果自负;至于合同无效的原因,前者是“损害公共利益”,后者是“违反公序良俗”。目前已有多家法院判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合同无效。

东城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发布消息。10月25日,法院审结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该合同无效。法院表示,本案受《通知》第九条“绿色原则”管辖,比特币“挖矿”是一种消耗巨大资源的风险投资活动,不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服务器设备采购协议》、《项目合作合同》、《云计算机房专用运算设备服务协议》由秦钜公司、云儿公司、冯坤公司于2020年5月签订。这几家公司约定共同“开采”和计算比特币,其中云儿公司以“所有权保留和出售”的方式从昆玉公司购买了一台专业计算服务器(即“矿机”)。在这种“所有权保留业务”中,出售该机器的公司授权本案原告公司方,委托云儿公司购买该机器以持有该矿机。在云儿公司付清采矿机货款之前,采矿收益由秦钜公司收取。各方约定,在发生网络故障、停电等生产事故时,云尔公司应及时修复并赔偿秦钜公司的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矿机”先后在云南昭通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的“矿山”作业。“矿机”生产过程中,多次停电。秦钜公司主张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云儿公司赔偿因停电造成的3301424886比特币损失,折算后共计人民币530万元。

法院认为,“挖矿”相关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比特币挖矿活动产生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和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由于投资采矿的公司无视国家规定,放任风险发生,对无效合同的结果均有过错,相关损失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北京丰富九信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无效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9年5月,富久信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中研智创公司购买和管理虚拟货币矿机,并委托中研智创公司代为开采。福久信公司支付了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富九信公司支付了18.3463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之后未支付任何收益。

富久信公司将中烟智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交付278.1654976比特币(折合9550812.36美元),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微存储服务器的损失。

法院认为,比特币的“挖矿”活动能耗和碳排放高,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衍生的投资投机等多重风险突出,损害了公共利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无效,裁定驳回丰富九鑫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浙江、江苏开展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不仅虚拟货币交易受到严重打击,相关挖矿活动也被清退。

据券商中国透露,从去年5月开始,内蒙古、云南、四川、新疆等地的比特币矿场基本关闭。此前,重点矿山基本分布在中西部省份。9月以来,江浙两省东部

浙江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行为。针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挖矿”的公共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浙江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发现77家公司的184个IP地址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查了20家公司的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坊、涂鸦、Erg等10余种虚拟货币,查处了一批违法者,追缴了违法所得。

江苏省也全面排查了省内虚拟货币的“挖矿”行为。监测发现,从事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到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为4502个,消耗计算资源超过10PH/s,能源26万kWh/天。从ip地址的归属和性质来看,被入侵并用于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党政机关、高校和企业的比例约为21%。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分析虚拟货币“挖矿”情况,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手机应用,配合追查和打击非法虚拟货币交易。

编辑: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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