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投资指南!带你了解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数字货币方面的政策!
1.关键信息:
准备推出数字货币的国家:委内瑞拉、土耳其、马绍尔群岛、瑞典、伊朗和爱沙尼亚。
数字货币的政策出现了奇怪的分歧,基本上都是被大国严格限制甚至禁止的。相反,小国支持甚至通过征税或其他方式将其纳入法律秩序。毫无疑问,区块链为那些在过去大国货币竞争时代被边缘化的小国提供了一个机会,在新经济政策时代向大国展示自己的价值,并最终改变整个全球秩序?还是在小国的冲击下,大国逐渐松绑,最后世界还是平的?还是只是新经济时代的全球性税收萧条?
G20拒绝讨论比特币监管:加密货币不足以威胁全球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负责协调G20经济体的金融监管。目前也拒绝G20成员国监管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要求。去年,随着加密货币价格的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对其感兴趣。然而,最近市场价格的下降导致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发出警告。然而,FSB表示,需要更多的国际协调来填补数据缺口,以监测这一快速发展但仍相对较小的领域,其价值仍不到全球GDP的1%。
2017年对于比特币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年。比特币不仅取得了1600%涨幅的惊人壮举,还频频登上财经媒体头条,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虚拟货币的市值达到了1万亿美元的峰值。加密货币的监管将逐渐迎来新的进展。各国监管当局在努力制定监管法规的同时,全球监管也在逐步推进。
2000年后,各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如何?本文将介绍今年各国对数字货币的最新态度和监管政策:
中国
目前我国禁止开设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更加严格。
1.2018/3.9: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国对数字货币仍持开放态度,但前提是不会破坏金融体系,实行动态监管。
2.2018/3/6: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提出建议。短期内,要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从长远来看,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研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3.2018/2/28:央行还约谈了另外9家规模较小的交易平台负责人。监管部门重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规定,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补偿和强制的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它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
美利坚合众国
1.2018/3/13:目前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税局对数字货币的定义各不相同,分别指定为商品、证券和财产。美国布鲁克林地方法院裁定,CFTC有权将数字货币视为“商品”,并对Coin Drop Markets提起欺诈诉讼。
2.2018/3/13:根据3月9日发布的停止令,云采矿服务公司Genesis Mining和瑞士黄金全球公司已被勒令暂停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业务。停止令表明,这两家公司出售给该州居民的采矿合同被视为证券。根据南卡罗来纳州证券委员会的说法,瑞士黄金全球公司作为Genesis的经纪人,尚未在该州注册证券销售。
3.2018/3/12: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近发布了《关于可能违法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声明》,确认了该数字资产
5.2018/3/10:LRC在交易所Bittrex上线。为了达到上网的条件,LRC已经通过了豪威测试。豪威标准是由美国最高法院创立的,通过三个步骤来判断一种产品是否是一种证券。
6.2018/3/8: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一些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可能不属于证券法的定义范围,但这些平台正在直接或间接提供与证券数字货币相关的交易或其他服务。例如,一些平台提供数字货币钱包服务,可能需要满足联邦证券法的其他注册要求。
7.2018年3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对使用SAFT协议的ico进行监管。最近,SEC向80家数字货币公司发出了传票,SAFT(未来令牌的简单协议)也在SEC的“范围”内。包括Telegram、Filecoin和Kik在内的一些区块链项目已经在众筹过程中使用了SAFT协议,允许投资者在正式开放之前拥有购买代币的权利,并且这种购买权可以交易获利。SEC担心这样的协议会像证券一样交易,但不符合相关的证券法规。
日本
1.2018/3/8:日本金融厅连发八道“清理令”:成立“虚拟货币交易从业者研究会”,开出七张罚单。其中两家被直接关停,5家被要求整改,引起了风头正劲的“一夜惊魂”。
韩国
根据韩国法律,ICO目前是非法的,但韩国并没有实施具体的规则,也没有强制企业退出ICO。国内投资者仍然可以参与外国ico,并在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1.2018/3/13:据《韩国时报》报道,韩国政府可能很快会解禁ICO,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代币销售。一名消息人士称,韩国金融当局已与税务当局、司法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讨论了在特定条件下允许ICO的计划。另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政府能够获得个人投资者和零售交易商的资金流入数据,政府将愿意解除对ICO的禁令,允许投资者参与代币销售。
2.2018/3/11:韩国财长回应“禁止数字货币交易”传闻,称政府无意禁止或打压数字货币市场,即将使数字货币交易正规化。
3.2018/3/7:韩国颁布禁令,公职人员不得持有和交易数字货币。与此同时,韩国财政部长表示,不会禁止普通公民进行数字货币交易。
4.2018/3/6:自1月30日韩国政府强制执行“实名认证”政策以来,目前16.95万个账号中只有19%完成了实名认证。
5.2018/3.1:韩国一家数字货币的矿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韩国《产业集群发展及工厂设立法》被逮捕。
6.2018/2.23:关于关闭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的问题,韩国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金东源表示:“交易所的问题并未完全消除,但这是实施效果不高的对策”,并表示目前没有关闭交易所的计划。
欧盟
1.2018/3/12:欧盟可能面临数字加密货币监管的长期缺失。欧洲央行无数次明确表示,管理加密货币不是他们的职责,各国央行官员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
2.2018/3/9:欧盟发布2018年金融科技计划,加强对区块链等新兴科技的监管。
3.2018/3/9: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提议阻止银行持有数字货币,而不是管理资产。EBA首席执行官安德里亚恩里亚(Andrea Enria)上周五表示,阻止银行和其他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比监管数字货币本身更有效。他表示,过度的监管可能会影响金融科技公司的创新,但需要加强对银行存贷款的监管。
4.2018/3/5:欧盟委员会今日表示,将评估欧盟现有规则对数字货币和ICO的适用性;提交众筹平台监管法草案
5.2018/2/27:欧盟加密货币圆桌会议得出以下六点结论:
区块链技术是金融市场的希望。欧洲必须接受并保持竞争力。
加密货币不是传统货币,价值没有保障,导致混乱。
在多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必须经常明确警告投资者。
ICO已经成为行业内创新型公司筹集大量资金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评估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对加密货币和相关服务进行监管。
加密资产存在洗钱和资助非法活动的风险。
俄罗斯
2018/3/12: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下令发行国家数字货币,以避免国际金融制裁。
2.2018/3/11:俄罗斯已完成联邦法律《数字金融资产》(关于数字金融资产)初稿,旨在监管数字货币和ICO。它规定了数字金融资产的创建、发行、存储和流通所产生的关系,以及智能合同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草案对数字货币和挖矿进行了明确定义,将挖矿合法化。
3.2018/3/7:普京要求在7月1日前通过相关立法,使数字货币市场合法化。此外,俄罗斯财政部提议将直接使用法定货币替代品(如数字商品)定为犯罪。
4.2018/3/4:俄罗斯政府向世界各地的矿工抛出橄榄枝,欢迎他们到俄罗斯采矿,特别是对来自中国的矿工。他们不仅支持电费和硬件设备,还开辟了大量交通便利的工业园区和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供他们使用。
加拿大
1.2018年3月8日:加拿大丰业银行在给客户的电子邮件中表示,客户将无法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购买数字货币。
2.2018/2/26:加拿大皇家银行(RBC)表示,允许其信用卡和借记卡在有限情况下用于涉及数字货币的交易。
3.2018/2/24:多伦多道明银行(Toronto-Dominion Bank)宣布停止用户使用信用卡购买数字货币。
4.2018/2/19: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宣布即将推出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证券清算结算平台。使用这一区块链平台的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证券代币从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STO)。通过CSE平台发行代币的公司,将受到相应证监会的全面监管。此外,CSE还与区块链制造平台Kabuni Technologies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他们将是第一家发行STO的公司。
泰国
1.2018/3/13:加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将于4月颁布;SEC提出了投资准入要求,即泰国的ICO运营商必须提供不少于500万泰铢(约合16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2.2018/3/13:泰国税务局将向内阁建议修改税法,以便对数字货币的投资收益征收10%的资本利得税。
3.2018/3/11:泰国财政部长称虚拟货币被归类为数字资产,而非货币。
4.2018/3/11:泰国一个月内颁布“特别法”,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和ICO,避免市场操纵、洗钱、逃税和传销。
5.2018/2/27:泰国数字资产交易所TDAX延迟ICO注册,暂停交易。
6.2018/2/26:泰国最大的银行之一曼谷银行成为首家终止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国内金融机构。该行暂停了泰国主要数字资产交易所(TDAX)的交易,“理由是TDAX的业务运营不符合其在商务部注册的业务目的”。泰国国有银行泰国银行关闭了TDAX的数字货币交易账户。目前,该交易所在另外两家金融机构有银行账户:韩国银行和瑞士信贷银行。
7.2018/2/24:TDAX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Poramin Insom表示,TDAX注册资本为550万泰铢,计划尽快增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申请初始硬币发行(ICO)牌照。
8.2018/2/13:泰国央行禁止银行提供任何与数字货币交易相关的服务。
瑞典
2018/3/12:瑞典央行已经启动了一个项目,调查瑞典是否需要发行官方数字货币“e-Krona”。
瑞士
1.2018/2/22:瑞士经济事务部长约翰施耐德-阿曼(Johann Schneider-Ammann)近日表示,希望数字货币革命蔓延到瑞士楚格地区之外。在5到10年内,没有人会谈论“加密-突突”,而是“加密-瑞士”。由于低税率和自由监管,瑞士楚格在全球区块链领域享有“密码谷”的美誉。瑞银前创新主管Oliver Bussmann表示,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50家初创的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相关企业入驻Chug。
2.2018/2/17: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昨日(2月16日)发布了关于ICO的指南。其标准侧重于代币的功能和流通性。由于瑞士和国际上没有通用术语分类,FINMA将代币分为支付代币、功能代币和资产代币。
3.2018/2/16: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发布了关于ico的指引,其中指出,金融市场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所有ico,每一个案例都应根据指引来决定。关键因素是代币的潜在用途是什么,以及它们是否可以交易或转让。
4.2018/1/26:瑞士经济部长约翰施耐德-阿曼(Johann Schneider-Ammann)表示,瑞士希望成为一个“密码国家”。事实上,目前瑞士已经成为ICOs的理想地区。普华永道数据显示,全球十大ico有四个是在瑞士进行的。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对ICO的严格限制主要是担心数字货币的安全性、监管性和波动性。目前,瑞士政府还成立了包括监管部门和立法部门在内的ICO工作组。此外,瑞士金融市场监管部门Finma也将很快出台针对ICO的监管措施。
新加坡
1.2018/3/5:新加坡银行正在评估其他规则,以进一步保护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用户。一位央行官员特别表示:“我们正在评估是否需要额外的监管来保护投资者。”除了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目前遵守的监管框架外,还将增加新的附加规则,以建立更强大的监管框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强制要求数字货币中介机构(如交易所和汇款运营商)遵守反洗钱法规和打击恐怖融资。
2.2018/3/1:据新加坡中央银行副行长Ong Chong Tee透露,新加坡正在考虑规范数字货币交易,以保护投资者。
3.2018/2/6:新加坡副总理尚达曼(thar man Singapore)在对数字货币及其交易进行深入研究后强调,没有理由禁止数字货币的交易。塔尔曼还表示,目前数字货币主要有两种用途。首先,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更重要的是,数字货币本身就是一种资产,人们交易是为了盈利。
白俄罗斯共和国
1.2018/2/26:去年12月,白俄罗斯总统签署法令,将数字货币和ICO合法化,并承诺在未来5年内享受免税特权。该法令将于今年3月28日生效。这一政策吸引了大量俄罗斯矿工。在俄罗斯投资者的支持下,白俄罗斯计划建立一个采矿设备制造工厂,该工厂将位于正在建设的中白工业园区。该园区位于大卡门经济特区,将受益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工厂将生产工业级数字货币开采设备。
2.2018/1/17:数字货币交易将于3月28日起在白俄罗斯合法化。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签署的《关于数字经济发展》号法令将于3月28日生效。据报道,高科技园区(HTP)的文件正式允许购买、销售和交换数字货币。作为加密平台运营商或交易所运营商运营,并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技术的其他领域运营。
3.2017/12/27:白俄罗斯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为法定货币,并将初始代币发行(ICO)、智能合约和区块链开发合法化。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批准的“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文件是这样的:“该文件的主要目标是为全球IT公司来白俄罗斯、开设代表处和开发中心创造条件,为世界流行产品创造条件。”与韩国等几大比特币市场不同,白俄罗斯政府不会对矿业和数字货币交易征税。
马耳他
1.2018/2/19:据马耳他独立通讯社报道,马耳他议会副部长谢姆布里(Silvio Berlusconi)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份新的政策文件。他称之为“历史性时刻”,并提供了当局进一步实施数字货币监管的计划细节。
在第一阶段,政府将成立马耳他数字创新局,提供服务提供商注册和技术协议认证服务。
在第二阶段,另一个草案将使ICO框架标准化。第三项法案将加强对与数字货币直接相关的服务的监管,经纪人、交易所、数字钱包、资产管理人和投资担保人等中介机构将受到相关条款的约束。
希望政府提供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的确认能给采用分布式会计技术的公司“带来安心”。西尔维奥谢姆布里强调,促进政策实施将有助于马耳他成为新技术的创新中心。
2.2018/1/24:马尔他金融服务管理局(MFSA)明确表示,已经根据行业反馈更新了现有的规则提案,将允许人们投资通过ICO发行的数字货币和代币。
以色列
1.2018/3/14:以色列证券管理局主席阿娜特盖塔宣布以色列数字货币监管新方法。整个过程将包括一个监督沙箱3354,即面向证券。ICO是根据具体情况定义的。如果发现ICO是一种证券,它必须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包括提交详细商业计划的要求。
2.2018/2/27:以色列最高法院就数字货币做出决定,要求银行允许交易,禁止限制与这一行业相关的公司的银行账户。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临时法院命令,禁止以色列Leumi银行以任何身份限制以色列加密公司Bits of Gold的银行账户,该公司一直在以色列从事数字货币交易。Leumi银行在去年12月做出决定,阻止向比特币交易所支付,随后许多投资者对Leumi银行提起诉讼。在之前的判决中,Leumi Bank赢得了诉讼。
3.2018/2/25:以色列税务部门发布公告,就税务部门而言,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被视为资产而非货币。持有数字货币创造资本利得,不从事商业活动的,免征增值税,但要承担资本利得税,大部分纳税人的税率在20-25%。对于那些将数字货币用于商业目的的人来说,他们需要在资本利得税之外支付17%的增值税。
关于采矿,其采矿活动生产数字货币的企业将作为以色列工厂根据其活动规模纳税。此外,从数字货币获得收入的实体将被视为金融机构,并将根据该国管理银行和外汇交易的相同监管规定纳税。以色列税务当局还要求记录所有数字货币交易,以备可能的审计。
亚美尼亚
2018/3/1:【亚美尼亚政府反对数字货币交易】亚美尼亚政府未批准《数字技术的发展》等法案的修改和修正。经济和投资部长苏伦卡拉延(Suren Karayan)表示,该法案定义了矿工的概念,为矿工设定了税收激励措施,并设想了他们的注册要求。
列支敦士登
2018/2/28:以太坊教父雅尼斯拉夫马拉霍维(Yanislav Malahovi)与列支敦士登公国王子进行了一次深度对话。马拉霍维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提到,该国对区块链领域的初创公司持非常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他说:列支敦士登的目标是成为区块链项目的国际中心,他们愿意为区块链的初创企业提供与监管机构直接、快速的联系,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友好的环境,使他们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