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并当庭宣判。这是全区法院运用“区块链证据验证”审理的首例案件。针对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案件从立案、审理、举证、质证、送达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本案中,郭某通过网络信贷平台向银行借款,并签订了电子借款合同。本行将电子合同文本等电子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款平台进行存款。此后,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我行已通过呼和浩特诉讼服务网进行了网上立案,同时提交了区块链交存的网上电子证据。
在征求双方意见后,该案通过“云法院”在线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将银行提交的电子数据与区块链电子存款平台上传的数据进行了核对比对,并将核对结果实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经过网上证明、质证、认证后,依法受理。原、被告对此均无异议。该案仅用一个小时就顺利审结,并当庭宣判。判决书仍以电子方式送达,将于当日送达双方。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完善了电子数据的范围,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在本案中使用‘区块链证据验证’,不仅是全区法院的首例,从全国范围来看也是走在前列的。”该案审判长齐云峰介绍。
据悉,电子(数据)证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证据形式。它具有方便、高效、保密性强、成本低、可随时验证等特点。它与数字经济、政务民生、电子诉讼天然兼容,为人们节约诉讼成本、还原事实真相开辟了新的路径。(车小妹马群)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