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
GameFi不同于传统游戏行业的“为娱乐而消费(p2p)”和使用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中的“为报酬而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产业发展。
根据Cryptopolitan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Web3.0初创企业已获得超过1.73亿美元的投资。最热门的概念之一是GameFi。加密研究机构Messari和Dove Metrics团队联合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加密融资报告》披露,游戏NFT的总融资额达到41亿美元,是其他NFT垂直领域的4倍多。作为Web3.0概念的重要因素,金融属性被放到游戏中,这可能成为很多玩家加入游戏的动力,也是很多游戏开发者从传统互联网游戏领域指向更大金矿“连环游”的原因。毕竟谁不想从大潮中获利呢?
而基于DeFi和游戏结合的GameFi,在金融模式上不仅仅是从CeFi到DeFi的字面过渡。毕竟GameFi是由ICO、P2E、NFT、POS、智能合约、分布式账本、盲盒等行为和概念组成的。这些行为和观念有些是中国严格禁止的,有些很容易触碰红线。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结构复杂的金融行为往往会成为洗钱和非法集资的工具。
不久前,腾讯魔核停止发行数字典藏。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一直对NFT二级市场交易持谨慎态度,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基于这种严格的环境,腾讯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回到本文的主题,根据Chainplay的报告,加密货币中有四分之三的投资者都在试图从GameFi中获利,其中68%的人是在去年加入市场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3354点只有一个“赚钱”的目的。
除了“地毯式拉票骗局”和“庞氏骗局”可以与任何具有金融属性的活动无缝对接之外,我们只讨论GameFi因开发者不玩游戏而产生的结构复杂多样的各种法律风险。
近几年很多连锁游戏厂商,比如Axie Infinity、分散之地、Aavegotchi、DeFi王国、九幽编年史等。都加入了GameFi的概念。这些基本都是国外的游戏厂商,由于国外一些国家的宽松政策,他们的游戏在某些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一些国家敏锐地意识到这种游戏带来的问题,并准备实施一系列措施。例如,SEC对Axie Infinity、DeFi王国等公司在游戏中发行的代币进行分类。至于针对相关连锁游戏的所谓“抽奖”活动,名义上销毁或删除相关角色,以换取新的可交易或质押的NFT等赌博行为,也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下面,笔者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GameFi模式下可能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
一、证券期货相关犯罪的风险
不用说,ICO在中国一直是被严格禁止的。自2017年大发币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和机构联合发布94号文,坚决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明确坚决禁止代币融资发行。随着时间的推移,代币发行融资似乎已经成为过去。237号文(又称924号文)的下发,说明代币已经从融资属性演变为可以炒作的属性。至于GameFi中发行的代币,产生收益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代币的炒作,因为游戏玩家的增加。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一些GameFis具有真实的金融映射,它们被映射到具有真实金融系统的区块链行业中。GameFI扮演着去中心化银行的角色。在这类游戏中,玩家可以体验股市、基金、期货等所有传统金融的模式。笔者认为,基于GameFi发行代币的行为有两个层面的法律认定:行政认定和刑事认定。有观点认为,即使在代币发行过程中进行了一些类似代币票、类证券或类期货的操作,也不受现行国内法的规范。作者对这一观点持不同态度。比如代币发行后出现以代币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工具,笔者认为该衍生工具在代币价值波动过程中具有金融衍生品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投资者很难从代币价值的波动中读出未来。此外,没有监管机构来控制它们,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的可能性急剧增加。如果不规范,后果会很严重。另外,今年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期货与衍生品法》,大大增加了非法经营的可能性。不过对于类似的行为,笔者也认为目前类似的GameFi模式很少。
第二,GameFi模式下的其他职业可能涉嫌开设赌场风险。
2021年,基于EOS系统的Biggame被认定为赌博软件,被称为中国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第一案。作者理解了背后的技术模式,不能称之为名副其实的GameFi,而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推动所谓的公平赌博机制,从而扩大影响力,让更多的赌徒参与进来。同时,可能会给EOS币的涨跌增加一些随机值。更何况它在EOS中没有自己的经济模型。但无论如何,作为一个以区块链为噱头的赌博游戏,可以看出它目前已经变得越来越隐秘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庭副庭长张小劲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惩赌场犯罪”新闻发布会。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只要不被虚假宣传蒙住眼睛,不相信娱乐的同时还能赚钱,就不会掉进这种陷阱。同时,涉嫌赌博的应用软件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具有相关的提现功能。”这一段的回答可以说是针对P2E的,不能说只要是P2E,就是赌博。虽然P2E的一些经济模式在国内是有争议的,但是一旦有赌博的内容,无论是哪种经济模式,都一定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使交换和游戏本身不一样,即使赌博内容中没有游戏,也不可能突破赌博的成分。
一般以token作为筹码参与游戏。像FOMO3D这种简单粗暴的拍卖赌博可能已经被淘汰了。但POS类挖掘、盲盒提取、碎片整合等方式是否构成开设赌场,需要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具体分析。
三。技术支持的法律风险
目前发行硬币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对于一个熟练的开发者来说,通过互联网上提供的发币工具,十分钟就可以发行任意数量的虚拟币,发行成本极低。在GameFi模式下,游戏代币或NFT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然而,许多游戏开发商或项目负责人将区块链技术支持的相关产品外包出去。但很多提供区块链技术的人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产品被用于非法活动,出现问题时也无法与司法机关就技术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往往有很多技术术语,技术人员认为解释得很透彻,但调查人员还是不知道。作者在这里建议,作为一个标准化的软件开发过程,有必要保留文档。WBS、PDR,甚至包括业务模型和规则、数据结构、模块接口等详细设计文档。对技术人员有利的,要保留,甚至包括相关的沟通记录。
外包人员,在刑法上,这类人员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认定为犯罪,一般来说,是否构成犯罪以知道或者不知道认定。一般来说,如果游戏本身构成犯罪,而区块链科技的负责人是游戏项目负责人外包的,那么区块链科技的负责人很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近年来,应犯此罪的人数急剧上升。目前主要集中在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各类互联网服务,或者为资金流转提供银行卡账户等。根据法释〔2019〕15号,符合下列七项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明知情况:
1.被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相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未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犯罪的程序、工具或其他技术支持和帮助;
5.频繁使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数据销毁等措施或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调查;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知情的情形。
在特定的GameFi模式下,除了上述的文档留存问题,代码的内容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尤其是在智能合约部分。对于代币和NFT的挖掘,盲盒抽取,交换,购买甚至游戏中的欺诈内容等,它们往往会在智能合约中实现,但也可以在游戏中实现。往往在需求分析中会有相关的功能实现内容。在此,我建议技术人员在链接项目前,仔细审查自己开发调用的智能合约是否违法,是否与集中的游戏内容隔离。
以上只是GameFi在中国面临的法律风险的概述。事实上,存在洗钱、税收、拒绝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等法律风险,以及区块链、元宇宙、NFT、去中心化金融等新兴技术产生的法律风险。笔者将继续在这一领域进行研究和分析。
作者介绍:
刘长瑜,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互动、大案要案系统处理。十余年来,从事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民事刑事案件疑难案件办理等工作。工作认真细致,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参与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绝大多数案件都表现出了对案件的“有效辩护”。此外,刘长瑜律师在代理诉讼、维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姜,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遵从税务筹划、税法咨询、税企纠纷解决。姜律师具有法律、税务、计算机等多重专业背景,在刑事辩护、刑事遵从、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企纠纷解决等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姜律师擅长运用各种角度来理清案件的脉络。基于多年的刑事辩护和商事法律服务经验,具有复合型法律思维,能够从多个方面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注重案件的细节和宏观把握,注重个人与团队的配合。在大量案件的承办中,赢得了客户、办案人员和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