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是国内知名财经作家、评论家。
近日,新华社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仍有一些打着国外基金会旗号的ICO项目,披上“洋壳”规避监管,或披上区块链等“马甲”欺骗投资人,圈钱融资“割韭菜”。
所谓ICO,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ICO,也叫首次公开发行硬币。它以比特币为集资对象,项目负责人通过向不特定投资者发放加密代币的方式为所谓的项目融资。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ICO项目的野蛮生长;大量与ICO无关的项目涌入市场,鱼龙混杂,令大众眼花缭乱。
因此,ICO从诞生之日起就给中国金融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金融生态,吞噬了大众的财富,冲击了法定货币的权威,对正规的金融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特别是,ICO通过区块链组织金融活动,绕过正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区块链从事金融活动,这加剧了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混乱。
对此,我国政府对ICO的态度一直是采取严打的趋势。2017年9月,中国央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门正式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公告》),指出根据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电信条例,ICO已明确界定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发售代币、非法发行证券、非法。
《公告》发布以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基本上把ICO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其范围变小,处于可控阶段,对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全危害不大。此外,ICO被定义为非法集资,说明其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无条件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等。从而无形中切断了ICO的一切机会。
然而,今天ICO的死灰复燃,从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主要是由三个原因诱发的:
第一,场外交易的开放为ICO的复兴提供了温床。通过支付宝、微信或银行转账,可以轻松购买比特币、TEDA等主流虚拟货币。然后进入货币交易区就可以购买任何ICO代币。场外交易实际上变相打开了ICO代币交易的一个口子。
第二,自媒体以来区块链旗下的钱币炒作也异常活跃,比去年央行七部委发《公告》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甚至与交易平台、ICO项目方联手,扮演“联合收割机”的角色。这些自媒体账号除了发布项目方的广告,还承接软文撰写、项目访谈、线下沙龙等。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移居海外,发钱的过程更加隐蔽。监管收紧后,国内一些原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看似关停,实则已经“出海”,转战海外注册,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交易服务。为了逃避监管,我们先在国外成立基金会,发行ICO代币,募集资金还是主要面向国内投资者。“出海”项目方会与交易平台联手炒作,欺骗参与ICO的投资人。
由此可见,ICO圈钱的伪装不断升级,变得越来越老练和神秘,这就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对原有监管模式形成的监管体系进行“重装”,从而形成强大的圈钱力量
一是政府及其监管职能部门要改变原有的监管思维模式,将原有的监管注意力从国内代币平台转移到国外代币平台,形成国际化的监管视野,加强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反洗钱组织的联系和沟通,构建全球监管合作机制,推动制定全球反ICO法律机制,将ICO纳入世界各国的法律监管框架,让ICO在全球无藏身之地。
第二,改变单一的监管局面,由原来的监管部门监管转变为大的社会监管格局。各监管职能机构要广泛加强相互之间、监管机构之间、社会监管团体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监管信息合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形成强有力的联合监管态势,提高打击ICO的敏感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举报奖励基金,调动全社会监督ICO的积极性。
第三,突出监管难点,尽快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结束无人监管的局面。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要及时沟通,消除不必要的谁负责监管的争论。在监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之前可以进行联合监管,因为这不仅涉及我国的法定货币,还涉及代币证券,更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第四,各级政府开动宣传机器,通过各种舆论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宣传盲目参与ICO的社会危害性,让全体人民提高金融防范意识,远离ICO市场乱象,自觉切断与骗钱ICO的联系,净化社会金融环境,铲除ICO滋生的社会土壤,让非法圈钱ICO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