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课题组成员:穆长春迪吕刚钱媛有才苏晴德”
文章| 《中国金融》 2020年第4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这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实践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区块链以其独特的信任传递机制,逐渐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热点技术,有助于业务数据的可信共享,加速参与者之间的多方协作,实现监管穿透管理。它包含了加速中国数字化转型和刺激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以下简称“数研所”)加强区块链技术基础研究和标准制定,先后推进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和PBC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成落地,抢占先发优势,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对防范区块链及其衍生金融风险引发的资产泡沫、恶意投机、代币融资等乱象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促进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思考建议。
区块链的技术特点
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分布式数据库,也称为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采用区块链结构验证和存储数据,共识算法生成和更新数据,密码学保证数据和所有权的安全性,可编程脚本代码实现数据协同计算。
区块链技术的主要优势
第一,商业数据的可信度。与传统的分布式数据库不同,区块链引入了“人人记账”的概念。每个参与者都有记账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最新的账本和所有的历史记录。这种数据高度冗余的存储模式,可以提高互不信任的主体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实现账本数据全程不可篡改、不留痕迹,进而促进多方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在实际业务中,通过上传业务数据,实现纸质单据的电子化和电子信息的可信化,降低多主体间不信任的摩擦成本,解决传统业务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验证单据和票据真实性的问题,方便金融机构实施风险管控。
二是参与者的均等化。跨部门构建信息系统时,最大的问题在于由哪个机构或部门来管理集中存储的数据。区块链的统一分布式账本技术天然解决了“业务主权”问题,有效实现了各参与方的身份、权力、责任、利益的平等,实现了所有参与方之间数据的实时同步更新,使得合作更加方便快捷,提高了合作方的积极性。
第三,监管手段是多维的。监管部门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添加监管节点,及时获取监管数据,灵活定制金融监管的统计口径和粒度,实现快速分析。同时采用智能合约等可编程脚本,并增加相应的监管规则。监管的重点从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逐步增加到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和监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缺点
在性能方面,区块链的性能和可伸缩性仍然有限。在区块链中,交易只能按顺序处理,所有交易结果和支付记录都必须同步到全网的节点,这严重影响了处理pe
在安全方面,区块链缺乏系统的安全保护。第一,区块链普遍采用国际通行的密码算法、虚拟机、智能合约等核心组件。这些组件不是完全自主可控的,增加了被攻击的风险。第二,区块链存在内生的安全缺陷,即51%攻击问题(即通过掌握51%的计算能力重写区块链数据。下面提到51%攻击时,都是指基于计算能力和公平性证明的共识算法的区块链)。第三,区块链仍处于早期阶段,可能存在未知的安全漏洞。当传统系统出现安全问题时,可以取消、撤销、紧急干预甚至停止。但是,区块链不支持取消、撤回等相关操作。
在存储方面,完全备份的存储机制容易遇到存储瓶颈。区块链的每个节点都需要存储完整的历史交易信息。当区块链用于零售支付系统时,节点的存储容量会瞬间扩大。比如2019年“双十一”,网络连接处理业务峰值为每秒71500笔,一些简单的设备无法满足节点的存储需求。
在相互作用方面,不同区块链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很难解决。目前,同类型的区块链可以依靠定制的通信协议实现数据的相互读取、验证和操作。但由于编程语言、数据字典、系统接口、智能合约等的不一致。不同类型的区块链之间,跨链数据难以互通,容易导致业务碎片化。
在运维方面,业务连续性的问题不容小觑。由多方维护的区块链体系也将带来巨大的挑战。比如会员的加入/退出,系统升级,业务规则更新等。目前还缺乏成熟的标准、制度和操作规范,需要多方线下沟通来处理链条上的协同治理问题。
在遵守方面,区块链不能保证最终解决。由于51%攻击等问题,基于区块链的支付系统无法保证最终结算。在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支付系统时,需要考虑是否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 (PFMI)的要求,以规避法律风险。
就职能而言,区块链的分散性质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要求相冲突。中央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不能离开集中的账户安排,而需要建立在集中的系统上,这与区块链的分散化特征相冲突。因此,目前不建议对基于区块链的传统支付系统进行改造。
区块链的应用领域
区块链以同步存储和协同计算大量冗余数据为代价,牺牲了系统的处理效率和客户的部分隐私,尚不适合传统零售支付等高并发场景;但是,区块链已经广泛应用于对信息可信共享要求高、对并发性要求低的领域,如交易结算、贸易金融、产权转让等。作为自主技术创新的重要突破,数字区块链研究院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积极推进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探索区块链在交易结算、贸易金融等领域的金融创新。
一是牵头制定金融分布式图书行业标准。研究院牵头编制了金融分布式账本安全标准等多项金融行业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等国际金融标准制定组织相关规则的制定,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区块链标准的制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了多项区块链专利,在全球央行中排名第一。
二是建设中国人民银行贸易融资区块链平台。该平台于2010年11月25日在深圳成功推出
三是搭建数字化票据交易平台。2017年,上交所和数研所共同牵头建设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该平台于2018年1月25日在实验生产系统成功上线试运行,成功完成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签发、承兑、贴现和贴现业务。这是国内首次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票据业务的实际生产环境中。
与区块链相关的风险
加密资产引发的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资产无法保证其锚定资产的稳定性,甚至缺乏真实资产的背书。投机交易占主导地位,一些庄家和投机者通过对敲的方式大肆操纵加密资产的价格,导致市场剧烈波动和资产泡沫。截至2019年9月底,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各类加密资产达2417种,总市值超过2192亿美元。同时,一些暗网交易网站通过加密资产进行洗钱、行贿、逃税、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投机、代币融资、欺诈投资等金融乱象卷土重来。2019年下半年的一段时间里,不少上市公司为了热点,透露出“清盘”的动作或意图。区块链概念股有段时间很火,甚至出现过百余只股票轮番涨停的疯狂行情;随着市场趋于冷静和理性,这些股票出现了大幅下跌,很多盲目追涨的投资者被套牢在高位。与此同时,代币融资(ICO)风潮再起,部分机构募集资金后卷款跑路,投资者损失惨重。
区块链难以篡改的特性对舆论控制构成重大考验。区块链技术将信息分散存储在多方服务器上,其“难以篡改”的技术特性会导致信息在链中永久留存,与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删除权”和“更正权”相冲突,甚至可能会遇到上传有害信息的问题。
引导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要去伪存真,“币”和“链”不能混为一谈。虽然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但它并不等同于比特币。区块链是密码学、对等网络、共识机制等传统技术的集成创新,应客观理性看待。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就要对打着区块链幌子的非法集资和诈骗保持高压态势,加快市场优胜劣汰。
二是务实推进,不为区块链搞形象工程。相信任何先进技术的作用,但不要迷信。正确理解区块链技术的适用场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区块链,也不是所有的数据都需要链接。现阶段,区块链技术还不成熟,面临着性能、安全、标准、合规等方面的挑战。各方应冷静思考,潜心探索,切实用区块链解决行业痛点,深度服务实体经济。
第三,立足长远,认识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目前,区块链能否实现上下账一致和安全合规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参与各方应综合考虑市场发展、风险管控、法律合规等维度的要求,实现链与链的联动,技术与业务的结合,创新与管理并重,充分发挥“区块链”的数字化赋能潜力。
第四,标准先行,引导区块链产业规范有序发展。要充分借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经验教训,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尤其要关注外部风险对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技术标准和商业规范的制定可以增强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