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远程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检察长和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9月初,被告人胡某某认识李某某后,主动参与李某某组织的“TRX”波场生态平台网络营销招商项目。同时,他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账户,并在“TRX”波场生态网络平台上进行投资活动。为获取更多利益,被告人胡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现场讲解等方式,帮助李某某在贵州(平塘县通州镇、柯渡镇、塘边镇、罗甸县)宣传推广该项目,并积极发展下级成员。经过胡某某的宣传推广,“TRX”波场生态平台吸引了很多人参加MLM活动。2020年11月18日,江苏省公安机关破获以李某某为首的“TRX”波场生态平台传销组织,“TRX”波场生态平台被关闭。
经过鉴定,“TRX”波场生态平台要求参与者通过付费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发展人员数量和支付金额直接或间接作为支付和返利的依据。奖励模式全部是“TRX”币的形式,用于奖励的TRX币全部由会员支付,平台外没有任何收入。该平台最高级别为62层,胡某某开发的级别为48层。胡某某本人位于9楼,6724人发展。发展团队成员充值波场币635,578,395.65,胡某某从组织的静态和动态收益中获益13,212,297.095波场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证据可采性、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