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货币为名,实施网络传销,“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陈波、丁赞庆、彭奕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案子持续了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活动。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群众参与。
备受关注的是,原审判决扣押的数字货币被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和所得款项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据盐城中院二审裁定,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大石币、dogecoin、莱特币、以太币、柚子币、Ripple等8种虚拟代币,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48亿元。
缴获32万比特币
此前,Plus平台是“币圈最大的基金”。它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它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其本质是网络营销。
今年9月,盐城中院对Plus Token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波、丁赞青、彭奕轩、顾志江、袁媛、吕娇龙、卢万龙、郑静、王、何思思、刘佳、刘帅、彭波、吴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1月26日,根据盐城中院的刑事裁定书,该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公安部已经公布了Plus Token案的细节。此案是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件,涉案人员超过200万人,层级关系超过3000个,涉案数字货币总价值超过400亿元。
盐城中院二审裁定书显示,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大石币、dogecoin、莱特币、以太币、柚子币、Ripple等8种虚拟代币。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测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以最低价格折合人民币148亿元。
具体来看,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核实,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支付的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已收取会员支付的31.42万比特币(BTC)、11.75万bit现金(BCH)、9.6万Dash。有110.6亿dogecoin,184.77万LTC,917.42万ETH,5100万EOS,9.28亿XRP。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该平台钱包地址,共计BTC)6349.06比特币(BTC)、1864.15比特币(BCH)、1,671.83 Dash、3556万dogecoin、2.56 LTC。
网络MLM进程曝光
随着最终裁决的披露,Plus Token案的网络营销过程也被曝光。
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策划在互联网上搭建PlusToken平台,以区块链为概念进行传销活动。他先后聘请了被告人哲
同时,被告人陈波、丁赞庆、彭奕轩、顾志江等人组建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3354史圣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会议、演唱会、巡演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陈波、袁媛先后招募被告人刘帅、陈涛、何思思、刘佳、彭波、吕娇龙、吴等。在PlusToken平台上从事客户服务和货币分配工作。2018年8月,应被告人丁赞庆的邀请,被告人卢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活动的主办方和新闻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代币平台无实际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在中国、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宣称具有“聪明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套利交易赚取差价),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这一功能。平台参与者需通过在线推荐获得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开通“智能狗”即可获得平台收益。根据推荐发展的加盟顺序,会员形成上下层,根据发展下层会员的数量和投入资金的多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大客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平台提供智能搬砖收入、链接收入、执行收入三种主要收入方式,进行返利。开发商的数量和付款金额都直接或间接作为返利的依据。
2019年1月,陈波和袁媛为逃避法律打击,将平台客服团队和钱款分配团队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在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Plus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经上海陈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494个(无重复身份证的账号),其中已认证1594871个,最高级别3293层。
此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涛在明知PlusToken平台负责人陈波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情况下,积极与吕娇龙合谋,转移、窝藏1378个比特币(BTC)、112个Dash比特币、1224万dogecoin比特币(DOGE)、莱特币(Doge)等,相关数字货币为犯罪所得。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确认中心出具的价格确认结论,案发时上述数字货币价格折合人民币1.5亿元,属于数额巨大。被告人卢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后,450个比特币被兑换、转移、隐匿。由于上述被告人的藏匿、转移行为,导致456个比特币、573个181.4个柚子币、911个以太坊无法追回。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丁赞庆、王从瓦努阿图被遣返回国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顾志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自首;7月31日,被告人卢万龙从柬埔寨被遣返回国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静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涛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吕娇龙、何思思、吴回国投案。上述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庆、彭奕轩、顾志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
需要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家央行推出过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号文,指出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主管部门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因此不是真正的货币。在性质上,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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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悟